關於召開長沙市供水價格調整聽證會的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8-05 02:34:18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08年第2號令)的有關規定,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8:30分在長沙市楓林賓館三樓芙蓉廳(地址:楓林一路43號)召開長沙市城市供水價格調整聽證會,公開徵求消費者及有關方面的意見。現就有關事項以及聽證方案要點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參加人名單(25名):(排名不分先後)
姓名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備註
譚撰檁 男 51 長沙市第一中學消費者代表
曾定幫 男 46 中南大學能源管理中心 消費者代表
趙炎宇 男 39 長沙愛爾眼科醫院 消費者代表
姜宗范 男 75 化學礦山工程品質監督站 消費者代表
江大海 男 42 湖南旅遊汽車總公司 消費者代表
余禮湘 男 62 長沙銅鋁材有限公司 消費者代表
胡慕仁 男 60 湖南省進出口集團公司 消費者代表
易聖傑 男 35 長沙金房子物業公司 消費者代表
唐曉東 男 40 湖南興和物業發展責任有限公司 消費者代表
陳海勇 男 44 武警長沙支隊 消費者代表
劉朝輝 女 47 芙蓉區荷花園街道辦事處 消費者代表
柏光明 男 49 長沙水業集團有限公司 經營者代表
金凱軍 男 44 長沙供水有限公司 經營者代表
李群 女 47 長沙二次供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經營者代表
張建華 男 51 長沙市人大常委會 人大代表
陳男 50 長沙市政協 政協委員
許國 男 47 長沙市政府辦公廳 政府相關部門
章彤 男 48 長沙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政府相關部門
潘楊眉 女 37 長沙市財政局政府相關部門
伍飛舟 男 30 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相關部門
尹慧 男 35 長沙市水務局政府相關部門
徐百煉 男 55 長沙市民政局政府相關部門
單汨源 男 53 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專家學者
張文 女 48 湖南省建築設計院 專家學者
李躍 男 51 中共長沙市委黨校 專家學者
二、旁聽人員名單(5名)
姓名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徐海燕 女 31 湘鄉市教育局
龔開士 男 66 長鐵總公司宣傳部
王家菊 男 71 務農
施海石 男 35 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
匡躍輝 女 56 省委黨校
三、聽證人名單
張智勇長沙市發改委黨委書記、主任
熊景業長沙市發改委總經濟師
羅國強長沙市水務局副局長
四、聽證方案要點
(一)成本監審結論。經市工農産品成本調查隊成本監審,核定長沙供水有限公司供水定價總成本為808,028,632元,核定年供水總量為458,146,545 m3,單位供水成本為1.764元/m3,增量擴容提質等因素新增成本為0.142元/m3,兩項合計單位成本為1.906元/m3。
(二)聽證方案。根據省物價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湘價服〔2013〕12號)規定:“城市供水實行分類水價,根據使用性質分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三類,各類用水的比價全省統一為1:1.5:4”。長沙供水公司用水構成分別為80.57%、19.17%和0.26%, 測算出平均水價為2.12元/m3,比2012年平均水價1.77元/m3上調0.35元/m3。按照省有關政策要求,在此次水價調整時安排戶表改造資金0.20元/m3,擬調後的供水價格如下:
水價調整對比情況
用水類型 調整前價格(元) 擬調價格(元)
居民生活用水 1.63 2.22
非居民生活用水 2.49 3.44
特種行業用水 5.76 8.03
注:上表價格均不含隨水代徵的污水處理費及生活垃圾處理費。
(三)完善供水價格分類。對學校、醫療機構、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等公益單位的生活用水,一律不分公立、非公立,此次水價調整後納入居民生活用水範圍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
(四)提高減免優惠額度。為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避免調價對低收入家庭産生較大影響,此次水價調整後,提高對低保戶用水的減免優惠額度,即由原每戶每月免收6m3水費增加到8m3水費(含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生活垃圾處理費)。
(五)繼續實施階梯水價制度。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仍按原級數、水量基數和加價標準不變。
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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