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專員辦探索地方債務監管新模式
- 發佈時間:2015-08-04 11:14:5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開展地方政府債務監管工作是專員辦轉型以來的一項新增工作。目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正處在制度建立期,上海專員辦主動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地方債務監管新模式。
一是總結梳理,明晰政府債務監管思路。近年來,針對地方政府債務,上海專員辦進行了多次檢查和核查,在工作中積累了一些經驗,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集聚和多發的地域、問題的根源、化解的現狀以及監管的安排等都有了一定的掌握。結合以往監管經驗,並對國務院、財政部出臺的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文件全面梳理研究後,上海專員辦認為,開展地方政府債務監管工作,首重制度建設。即,在宏觀政策下需要一個操作細則類的地方制度作為補充;同時,政府債務在地方層面的監管需要進一步搭建整體的制度框架,健全管理機制,便於在操作層面落實各項規定,開展後續監管。地方政府債務具體監管框架制度的制定,可以為日常管理、監督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是協調溝通,聯合發佈債務監管重點。為體現地方財政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專員辦就地監管職能,在財政部相關司局的大力支援和指導下,上海專員辦與地方財政部門進行了充分溝通並已達成監管共識。雙方以聯合發佈債務監管文件的方式,明確了專員辦、地方財政的日常協作機制和具體監管方式,明確了今年上海市地方債務的監管重點,其中:對風險易發高發的區縣級政府債務監管,擬採取“事先約定,事中監督”的財政監督模式,細化了區縣財政債務管理分工,明確地方財政在管理和監管方面的職責,同時明確專員辦的監管重點、監管手段和具體要求。聯合監管文件的出臺,豐富了專員辦開展地方債監管的方式方法,有利於各項監管措施在整體框架下逐步落到實處。
三是開展調研,密切關注債務管理動態。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可能隨著存量債務清理甄別等工作出現動態變化。為及時跟進債務管理問題的新進展,共同探索轄區內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和風險防控的實踐模式,促進地方債新政落地、債務風險切實可控等目標,上海專員辦邀請地方財政部門組成聯合課題組,擬對債務管理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研究,為下一步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提供有價值的政策建議。(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