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受限,“異常”企業坐不住了
- 發佈時間:2015-07-31 07:35:20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天,江蘇省新曹農場的指定代表人常雲專程從東臺趕到省工商局,遞交了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當天,省工商局發佈資訊,作為商事制度“寬進”改革之後配套“嚴管”的重要舉措,截止到7月15日,全省共有345481戶企業被列入首批經營異常名錄並向社會公示。而由於直接感受到社會各界的“圍剿”,網上發佈至今短短半個月,就有2434戶市場主體及時糾正了不規範之處,申請移出了經營異常名錄。
4種情形納入異常經營名錄
如果説,去年3月我國啟動的註冊登記制度改革是以“寬進”為特色;那麼,今年以來商事制度改革的重點,則是不斷完善的“嚴管”舉措。
“寬進”改革帶來了企業註冊的井噴。據統計,今年上半年,我省新登記企業18.05萬戶,同比增長31%。但“寬進”同時帶來企業經營良莠不齊的風險,這就要求事中事後“嚴管”必須跟上。省工商局副局長楊衛東介紹,“嚴管”的重要手段,是依託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根據國家相關要求,涉及市場主體的登記資訊、年報、即時報等4類資訊必須在這個系統上面向全社會公示。“現在,所有人,在網際網路上打開‘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都可以查詢到上述公示資訊,也等於有了千萬雙眼睛來共同盯住包括企業在內的每一個市場主體。”
企業如果出現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年報義務、未按規定履行即時公示義務、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等4類情形的,將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從而受到來自社會各界的多重約束。
5種約束初顯公示效應
6月30日,是我省首次企業年報的截止日期。經過工商部門檢查匯總,截止到7月15日,全省共有345481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其中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344127戶;未按規定期限公示有關企業資訊的16戶;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13戶;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的2602戶。
“這些資訊自15日挂上網短短半個月,就有2434戶及時糾正了不規範行為,主動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説實話,我們也沒想到效果這麼明顯!”省工商局個企處處長高翔坦言。
為什麼效果如此明顯?據調查,主要是來自社會各界的5種約束,讓不規範經營的企業“害怕”了——
辦理金融業務受限。海門市某針織內衣廠因未在6月30日前申報2014年度的企業年報,被海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7月6日,該企業去銀行辦理貸款業務時被告知,企業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不能續貸,須恢復正常後才能為其辦理貸款手續。
企業申請上市受限。淮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未年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導致其母公司在籌備上市時受到嚴重影響。
參加項目招投標受限。無錫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參加工程項目招投標時,被採購方要求必須恢復正常狀態才能參與。
在第三方網路平臺開戶或推廣受限。淮安某企業負責人賈女士一直在百度上面推廣自己的企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當今年她又跟百度聯繫續約事宜時結果被告知她的企業經營異常,不能通過審核。
簽訂交易合同受限。南京某視訊技術有限公司一直致力於成為北京某大型國有企業的材料供應商,通過前期多方努力,近期雙方達成電子電腦配件購銷意向,金額約180萬元。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對方通過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江蘇)查詢,發現該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構成信用瑕疵,因此拒絕簽訂正式合同。
“處處受限”還需擴圍
昨天下午,記者以普通人身份進入“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江蘇)”,只見主頁上便設有“經營異常名錄”一欄。點進該欄,34萬多戶納入異常名錄的企業一一在冊。
江蘇省新曹農場便是其中之一。記者電話採訪了該企業指定代表常雲。她告訴記者,因為今年是首次進行企業年報,她不太熟悉網上年報流程,結果未按“提交”鍵,導致錯過了截止期限。“前幾天,我們準備跟阿里巴巴商談網上銷售,結果人家上網查到我們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所以我們趕緊補填了年報資訊,現在來申請移出異常名錄。”
省工商局個企處副處長朱宏偉向記者介紹,在企業修復了相關不規範行為之後,經過工商部門的審核可以申請移出異常名錄。但是,他強調,“修復後,雖然異常名錄庫裏沒有這個企業了,但在查詢該企業詳情時,何時進、何時出異常名錄都有記錄在案。”也就是説,這個曾經進入異常名錄的痕跡將伴隨企業始終。
揚州冠軍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是另一家“異常”企業。在“警示及風險預警”中,記者看到,警示原因為“向該企業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兩次掛號郵寄專用信函均無人簽收”,警示條款為“應紀檢、監察、司法機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限制企業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根據網上所留號碼,記者聯繫上了企業代表劉俊。“我早就不在這家企業幹啦!”劉俊向記者表示,該企業是美國人羅伯特幾年前委託他註冊的。“現在企業已經名存實亡,沒有工人,也不再生産了。但因為一直欠錢,無法登出。”
高翔介紹,如果企業負責人不出來解決問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未移出,該企業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將不得再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另外,省工商局還出臺比工商總局標準更嚴、覆蓋範圍更廣的法定代表人“黑名單”制度,“有了這些記錄,將來再做生意是比較困難的。”
楊衛東表示,“希望更多的部門、機構、企業多多利用這個系統,從而構建起‘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社會環境。”他同時提醒,每個人在與企業打交道之前,都要學會到這個平臺上查詢一下,了解企業經營狀況之後再作決策。本報記者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