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甲基丙烯酸甲酯反傾銷調查初裁公佈
- 發佈時間:2015-07-27 17:29:56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7月24日,商務部發佈年度第29號公告,公佈了對原産于新加坡、泰國和日本的進口甲基丙烯酸甲酯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
商務部認定原産于新加坡、泰國和日本的進口甲基丙烯酸甲酯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産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對該産品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初裁決定,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來源的該産品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6.8%~34.6%)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