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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老賴”需合力亮劍

  • 發佈時間:2015-07-27 05:33:54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朱澤軍

  從7月下旬起,江東區人民法院會同當地政府、公安、金融等多部門聯合出擊,重懲欠錢不還的失信被執行人,開展為期三月的“金融案件集中執行季”。“老賴”該拘留的拘留,該曝光的通過市區繁華地段廣告媒體、火車南站廣場、部分銀行營業網點、網易手機App等傳播媒介曝光。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完善懲戒妨礙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拒不執行生效裁判和決定、藐視法庭權威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規定”。欠賬還錢,天經地義。一個連幾歲孩子都懂的道理,卻在“老賴”那裏失了靈,出現“欠錢的是大爺,被欠的是孫子”這種是非顛倒的怪象,不僅讓債權人萬分“受傷”,更給社會誠信體系帶來巨大衝擊。

  照理來説,一時資金短缺,借了別人錢,解了燃眉之急;或是生意合作夥伴,發生了資金墊付或轉借,讓生意得以維持,欠債者應當對債權人心存感激,畢竟是他人幫助了自己。因此,當自己有了錢,對所欠賬就該抓緊償還,既顯示自己講信用,也讓債權人少了“翹盼之苦”。但“老賴”的做法卻完全相反,他們有錢不還,即便法院判決了,依舊裝聾作啞,甚至挖空心思轉移財産,千方百計規避、阻礙執行。顯然,任“老賴”們這樣賴下去,久而久之,我們這個社會將會變得冰冷可怕,其污染社會風氣,踐踏社會秩序的後果更是不容低估。

  誠信是市場經濟的靈魂,是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基石。監控和制約逃避債務的行為,對各類逃債者實施包括信用懲戒在內的各種強制措施,使那些被執行人不敢蔑視法院生效判決的權威,法院、政府和社會各界必須形成合力,一併亮劍,通過建立資訊共用、完善個人信用檔案、信用查詢系統等失信懲戒制度,以嚴厲的威懾機制,有效解決“執行難”頑疾,在全社會形成“欠債不還可恥”、“老賴過街,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使無人再敢當“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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