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月刑期滿尹相傑昨日獲釋
- 發佈時間:2015-07-25 02:33:16 來源:西安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孫歡 實習生黎婧萱) 今年2月28日,曾憑藉歌曲《縴夫的愛》走紅的歌手尹相傑因非法持有毒品一審獲刑七個月,該判決於3月14日生效。記者昨日獲悉,由於羈押期也折抵刑期,尹相傑刑期已滿,昨日上午正式獲釋。
2014年12月25日,尹相傑因涉毒被群眾舉報,在北京被警方抓獲,現場起獲冰毒等毒品10余克。當時,尹相傑對吸毒事實供認不諱。
今年2月28日,尹相傑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法庭當庭作出判決,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尹相傑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判決3月3日送達公訴機關。在十天的上訴期內,尹相傑未提出上訴,該判決於3月14日生效。
由於尹相傑在2014年12月25日開始被羈押,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根據有期徒刑七個月的判決結果,尹相傑在昨日正式刑滿釋放,恢復自由身。記者昨日也向尹相傑身邊知情人士詢問此事,他確認尹相傑確已在昨日上午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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