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企高管侵吞上億國有資産曾賄警察羈押舉報人
- 發佈時間:2015-05-12 07:58: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一國企高管侵吞上億國有資産 曾賄警察羈押舉報人
梁興輝涉嫌三宗罪在深圳中院受審 曾賄賂警察羈押舉報人近4月
一國企高管利用自己和妻子、妻弟控制的多家公司,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資産,涉案資産過億元,其中最大一筆超過5000萬元。當遇到他人舉報時,他還串通民警,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致使舉報人被錯誤羈押近4個月。
昨日,深圳新光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梁興輝涉嫌貪污、誣告陷害、行賄,梁興輝的妻子羅小幸、妻弟羅曉東涉嫌貪污,在深圳中院受審。
最大一筆侵吞達5千多萬元
深圳新光實業有限公司成立於1984年,由五家國有企業與當地村集體企業聯合組建,具有國資背景,在深圳曾頗具盛名。
1996年至今,梁興輝一直擔任新光實業公司總經理。2003年1月,新光實業公司因經營不善,董事會決定授權經營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由梁興輝負責對新光實業公司及其子公司進行日常管理。在企業多年,梁興輝和妻子羅小幸聯手一步步侵吞公司財産。
起訴機關指控,梁興輝夥同羅小幸、羅曉東(梁興輝妻弟),利用其擔任新光實業公司總經理,全面掌控新光實業公司資産及熟知新光實業公司債務狀況等的職務便利,將新光實業公司、新光飼料公司資産隱匿,之後通過羅小幸控制的深圳市博凱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凱公司”)、羅曉東控制的深圳瀚寶隆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瀚寶隆公司”)出資購買新光實業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債權資産包,再將新光實業公司及新光飼料公司隱匿的鉅額資産提交法院執行至博凱公司、瀚寶隆公司,從中侵吞新光實業公司資産。
梁興輝侵吞的資産數額十分驚人,其中最大一筆達5073萬。
2008年3月,新光飼料公司位於深圳市龍崗區葵涌鎮壩光灣的水産品養殖場(以下簡稱“壩光養殖場”)被政府拆遷,獲得拆遷補償款共計5073萬元。梁興輝立即安排公司財務將5073萬元補償款全部轉至博澳公司。2008年7月,在梁興輝主導下,偽造多份文件,虛構新光飼料公司已于2005年將壩光養殖場轉讓給博澳公司的事實,從而使新光飼料公司獲得的5073萬餘元壩光養殖場補償款隱匿于博澳公司。
誣告舉報人職務侵佔
因為舉報梁興輝,博澳公司股東梁章榮竟被誣追究刑事責任,被刑事羈押近4個月。
2008年12月,新光實業公司召開會議確定由恒創量公司代新光實業公司競拍新光地塊,款項由博澳公司代新光實業公司支付。操作相關事宜的具體經辦人為博澳公司股東梁章榮。
之後,因梁章榮多次向相關部門舉報梁興輝侵吞國有資産,為報復梁章榮, 2013年1月,被告人梁興輝聯合另外兩人虛構了梁章榮通過恒創量公司侵吞博澳公司286萬元的事實。
在公安機關調查期間,上述三每人平均多次作出虛假證言。同時,梁興輝從博澳公司賬上支取20萬元人民幣,送給“梁章榮侵佔案”的辦案民警梁旭富(另案處理),最終致使梁章榮被刑事羈押。2014年2月,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梁章榮沒有職務侵佔的犯罪事實,對其作法定不起訴處理。
對此,公訴機關認為,梁興輝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資産;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應當以貪污罪、誣告陷害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數罪並罰。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記者王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