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縣國土環境資源局關於限期遷移墳墓的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7-24 08:33:31 來源:海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金馬片區(一期)基礎設施及保障性住房項目用地位於金馬大道東西兩側第一標段,項目用地是我縣重點項目,屬民生工程項目。該項目已經報省政府依法批准實施(瓊土環資審字[2010]27、348號文)。其四至範圍為:東至地經十一路;南至地緯八路;西至地經二、三路(金江至大拉公路);北至地緯一路。具體四至範圍以用地勘測定界圖為準。澄邁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已于2011年10月13日以及2012年6月18日進行了公告,為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現就上述遷移墳墓再次公告如下:
一、凡在項目用地範圍內的墳墓,自本公告之日內(即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7日止),請各有關墳主到澄邁縣國土環境資源局辦理遷移墳墓登記手續,並在公告期限內自行遷移完畢,逾期不遷移者當無主墳墓處理。
二、補償標準:按澄府函[2011]111號文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
三、遷移墳墓登記地址:澄邁縣國土環境資源局三樓
特此公告
聯繫人:林先生聯繫電話:13307600898
王先生聯繫電話:13876625767
澄邁縣國土環境資源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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