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空須“凈”違法必究
- 發佈時間:2015-07-22 08:31:01 來源:中國民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聞背景:2012年5月4日16時20分左右,南航CZ3678長春—大連航班準時到達大連機場空域。飛機在600米高空飛行時,機組發現大連機場跑道上空有風箏飄蕩。航班在大連機場上空盤旋近1小時,仍不能降落,機組決定備降青島機場。風箏致使該航班和其後22個航班無法正常起降。
2012年6月29日下午,有風箏入侵成都雙流國際機場跑道凈空空域。凈空管理員目測到風箏距離道面高度只有約200米,與西跑道起飛的飛機爬升高度相近。接到報告後,塔臺和指揮室立即發出指令:停止使用西跑道!這使得原計劃從西跑道(一跑道)起飛的8個出港航班只好從東跑道(二跑道)起飛,西跑道因此停用44分鐘。
2015年1月1日,曼谷航空一架空客A320客機在清邁國際機場降落時,機場上空發現多盞孔明燈,其中一盞燃燒升空的孔明燈被吸進了飛機引擎內。所幸飛行員處置得當,飛機安全落地,未造成意外事故。
在凈空區內,放孔明燈、風箏,排放大量煙霧,建設超高建築物等都會嚴重影響飛行安全。燃放升空的孔明燈以及在空中飄的風箏等一旦進入機場凈空區,可能在視覺上對飛行員造成干擾。特別是孔明燈由鐵制的框架製成,一旦與高速飛行的飛機相撞或者被吸入飛機的發動機內,後果不堪設想。
由於飛機在機場區域內的飛行高度比較低,為了保障飛機飛行安全,在機場上空劃出一個區域,這個區域叫做凈空區。凈空區的底部是橢圓形,以跑道為中線,它的長度是跑道的長度加上兩端各60米的延長線;橢圓形的寬度在6000米以上。凈空區以它為底部向外向上呈立體狀延伸。同時,在跑道的兩端向外劃出一個通道,這個通道的底面叫進近面,沿著下滑道水準延伸10千米以上。由這個水準面向上延伸,形成一條空中通道。由這些平面圍成的空間是飛機起降專用的,任何其他建築物和障礙物均不得進人這個區域。風箏和飛鳥也在嚴禁之列。接近此區域的樓房、煙囪等在高度上都有限制,而且在頂部還要漆上紅白相間的顏色、裝上燈光或閃光燈,目的都是便於駕駛員識別,防止碰撞。
我國為了保障飛行安全和機場的正常使用,制定了相當完善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2004年頒布的《關於加強民航飛行安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分別就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建築物或者設施的高度、規格及項目審批作出了規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的規定更加具體,第49條規定,禁止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從事下列活動: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質;種植影響飛行安全或者影響民用機場助航設施使用的植物;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係留氣球和其他升空物體。同時,第50條還規定,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外從事本條例第49條所列活動的,不得影響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對違反規定的公民,公安機關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處罰。
同時,北京、天津、湖北等地相繼出臺了《民用機場凈空及安全管理規定》等地方性法規,對機場凈空的保護進行了細化和明確。如根據《北京市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管理若干規定》,在首都機場凈空區違反規定放飛信鴿、風箏、氣球、孔明燈和燃放煙花的單位或個人,將被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