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查不驗就是走形式
- 發佈時間:2015-07-22 03:29:28 來源:解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陳璽撼
近日,某知名企業員工爆料稱,一些供應商向該公司供應進口食品時,未隨貨提供衛生證書,僅有一紙“承諾書”。
根據現行《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者採購食品,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要盡到索證索票的義務。“承諾書”並不能替代相關票證,以為索要一紙“承諾書”就算盡了義務,也太天真了。在筆者看來,該企業的所作所為已涉嫌違法,最高可罰5萬元,嚴重的將被監管部門責令停産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面對監管部門的嚴懲,敢像上述企業那樣明顯違法的食品經營者越來越少。但在現實生活中,筆者發現,披著守法外衣,在索證索票上搞形式主義的,卻大有人在。比如某批發市場,每批蔬菜進場時,都要求供應商提供營業執照和相關經營許可,以及每批次蔬菜的農藥殘留檢測合格報告,然而對於票證的真實性卻疏于防範,一些有效期已過、許可範圍和實際經營情況不符、檢測對象和實際不符的單證就會逃過經營者的查驗。
面對監管部門的質疑,一些企業還大聲喊冤:法律只要求索證索票,不是甄別出所有票證的真假,如果經營者已盡全力查驗,但苦於供應商造假能力太高超未能察覺,因此被處罰,豈不是太冤枉?
殊不知,許多經營者就是把“盡全力查驗”當擋箭牌,對採購食品的票證只查不驗。這樣的索證索票,只是空有形式,會淪為一些經營者逃避違法責任的工具,違背了保障公眾食品安全的本意。發展到極致,就是看似每批食品都經過查驗,實則沒有一個批次是靠譜的。這種索證索票形式主義産生的後果,可能比明目張膽違法還要嚴重。許多來歷不明的不合格食品通過層層“查驗”被漂白,成了老百姓餐桌上信得過食品。
筆者以為,要打破索證索票的形式主義,需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讓每一批次食品生産、運輸、分撥、銷售等環節的資訊都實現電子化,通過統一的政府或第三方公共平臺來錄入,供生産經營者查詢。這樣,相關資訊就能跟著食品走,且任何環節的資訊都被納入政府部門或第三方監管,不太會有被篡改的可能。需要索證索票時,經營者只要上平臺查詢,便知供應商提供的票證是真是假。
完善的食品安全資訊系統建設,需要多個監管部門攜手合作,打通監管數據“各自為政”的壁壘,實現資訊共用。否則,經營者能夠在平臺上追查的食品資訊就會有局限,索證索票的形式主義還是難以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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