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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責任制讓檢察官有職有權更有責

  • 發佈時間:2015-07-18 05:45:56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張晨代表檢方對一起環境污染案提起公訴。原來,一家科技企業在搬遷停産過程中,通過招投標方式讓一家不具備處理危險廢物資質的公司處置廠區內的危廢物品。而這家物資公司竟將60余噸類屬HW09的危險廢乳化液傾倒在沒有任何防滲漏措施的坑塘內。

  作為全區首例環境污染案,如何適用“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污染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區分眾多被告人分別在案件中的作用、做到罪責刑相適應等難題擺在了張晨面前。

  “該科技企業致使公私財物損失達98萬餘元,構成單位犯罪;該公司總經理、採購部經理、行政部經理等3人作為單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與物資公司3名員工共同違規傾倒危險廢物,其行為均構成污染環境罪。”張晨擔任公訴人,出庭指控犯罪。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建議,判處科技企業罰金20萬元,對6名被告每人平均作出有罪判決。

  在上海,“檢察長直接辦案”已不再是新鮮事。“改革後,檢察長們每年都要直接辦理一定數量的案件,辦案數量還是其業績考核的最基本數據之一。”上海檢察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辦公室主任、上海市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譚濱告訴記者。

  厘清檢察官權力配置

  檢察長直接辦案是上海改革檢察權運作機制的一個縮影。作為全國首家檢察改革試點單位,經過前期在市檢二分院、徐匯、閔行、寶山區院先行試點,今年4月28日,上海檢察改革試點在全市全面推開。

  據介紹,上海檢察改革後,必須由檢察長、檢委會行使的職權從原來50多項減少到17項。而在二分院、閔行、寶山和徐匯這4家先行試點基層檢察院,由檢察官決定、不再“三級審批”的案件數量比改革前上升40%以上,正副檢察長直接辦理案件數量上升120%。

  堅持放權與控權並重,讓檢察官既有權又有責,成為相對獨立的辦案主體和責任主體,是當前檢察權運作機制改革的重點和難點。破解這一難題的關鍵,則是要緊緊抓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

  完善司法責任制涉及檢察權的責任分工、運作程式、監督制約機制、保障措施等內容,牽一髮而動全身。記者調研發現,上海檢察改革試點中,以完善主任檢察官制度為重要內容,上海檢察機關賦予檢察官更多辦案許可權,設置不同檢察職能檢察官辦案責任模式,精簡辦案組織層級,整合內設機構設置,實現辦案組織專業化,同時規定了“誰辦案、誰決定、誰負責”的原則,並探索多樣化的內外監督模式。

  其實,早在2011年,上海檢察機關就在浦東新區、閔行區檢察院開始探索試點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檢察長潘祖全告訴記者,落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重點是厘清檢察官權力配置。

  上海市各試點檢察院採取“授權清單”方式,對檢察官辦案的職權範圍作出清晰的劃分。據介紹,所謂“授權清單”即對檢察官的權力以清單方式作出規定,而除去檢察長、檢察委員會的權力之外,其餘的辦案權力均可授權檢察官或主任檢察官行使。

  目前,上海市檢察院在匯集總結各試點單位經驗的基礎上,已制定出臺《上海檢察機關關於規範檢察權運作確保公正司法的若干意見(試行)》《上海檢察機關關於檢察官辦案職權的規定》等多項制度規範。“通過探索完善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以司法辦案為中心’的檢察職能更加突出。”上海檢察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辦公室副主任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研究室主任陶建平説。

  引入社會參與評議

  從原來的“三級審批”一下子改為由檢察官一人決定,如何保證檢察官在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前提下,對其權力實施有效的監督制約,提升辦案品質效率?帶著這一問題,記者在閔行區檢察院採訪發現,該院在加大放權力度的同時,不斷完善檢察權運作的監督機制,實行主任檢察官聯席會議和重要法律文書備案、案管部門統一分案、法律文書專職審核等制度創新。

  引人注意的是,上海檢察機關還通過開展“社會參與評議上海檢察改革”活動,進一步敞開大門搞改革,以人民群眾對問題解決的滿意度作為評判改革成效的標準。

  今年4月28日,上海市檢察院啟動“社會參與評議上海檢察改革”,43名社會人士受邀擔任評議代表。根據方案,此次活動從4月28日起至2019年底,上海檢察機關將廣泛邀請具有代表性的社會各界人士,參與評議上海檢察改革,了解檢察改革工作開展情況,對檢察改革相關工作提出意見建議,提供論證、諮詢服務。

  “上海市檢察院聘請的43名參評代表包括市人大、政府、政協相關機構人員,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專家、媒體記者和群眾代表。”譚濱告訴記者,活動期間,評議代表將實地考察上海檢察改革試點工作,旁聽檢察官遴選面試、參與檢察改革理論和實務調研等,並對上海檢察改革試點工作進行評價、提出建議。

  據了解,上海推進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試點中,試點單位的入額檢察官100%配置在司法辦案崗位,“三級審批”數量顯著減少,辦案品質也有明顯提高。

  “我們公訴部門一個主任檢察官辦案組成員一般包括:1名主任檢察官、2名具備獨立辦案資格的檢察官、2名檢察官助理和1名書記員。”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檢察官胡智強説,以去年為例,每一個主任檢察官辦案組辦理的刑事案件均達到500多件,無一齣現因辦案品質引發的撤訴案件、無罪案件。“試點改革後,行政事務和綜合事務減少了,案件辦理的責任增加了。由自己獨立決定案件起訴,權力大了,責任也重了,要鞭策自己審案更加細緻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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