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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發銀行現767萬"飛單" 全行達成默契銷量更高?

  • 發佈時間:2015-07-15 13:3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隨著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日漸火熱,銀行“飛單”頻頻被爆出。近日,廣發銀行被爆767萬元資金“飛單”,該行負責人雖表示涉案工作人員均已被開除,但銀行本身是否應當承擔監管責任未做出正面回應。另據北京晚報報道,某商業銀行理財經理王敏表示,“飛單”在一些銀行時有發生。理財經理“飛單”通常不敢把大筆資金打入到同一個賬戶,因為這個風險太大太過於明顯。但是如果一家支行全行行銷,從行長到理財經理互相達成默契,完成的銷售量就更高。

  廣發銀行767萬資金打水漂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今年6月一起總價值767萬元的廣發銀行“飛單”案件被曝光。2012年10月,廣發銀行老客戶劉女士在該行北京支行副行長的推薦下購買了一款一年期的私募基金産品,年收益達11%,副行長口頭承諾該産品為廣發銀行託管,收益高,無風險。無獨有偶,在廣發銀行北京分行朝陽區一家支行中,焦女士和其同事在理財經理的推薦下出資300余萬元購買了同一隻私募基金。

  一年兌付期到期後,劉女士和焦女士的賬戶中沒有收到之前承諾的本金與利息。經劉女士與廣發銀行負責人多次催要,北京大觀言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劉女士兌付了50萬元。據了解,在廣發銀行北京分行不同支行中,共有5人在銀行工作人員推薦帶領下購買了基金,目前共有767萬元沒有兌付。

  廣發銀行北京分行辦公室負責人承認,涉案的幾名銷售經理及副行長向客戶私售北京大觀言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理財産品,已經被開除,但就銀行本身是否應當承擔監管責任未做出正面回應。

  業內:從行長到理財經理打成默契 銷量更高

  據北京晚報報道,“飛單”在某商業銀行理財經理王敏(化名)眼中並不稀奇,“飛單”在一些銀行時有發生。曾就職于廣發銀行的某理財經理説,大觀言基金公司給理財經理統一培訓了一下,“意圖是説能賣點就賣點,當時覺得産品沒問題就給推銷了。”

  王敏説,理財經理“飛單”通常不敢把大筆資金打入到同一個賬戶,因為這個風險太大太過於明顯,銀行的風控人員一下就能辨別出問題。“但是如果一家支行全行行銷,從行長到理財經理互相達成默契,完成的銷售量就更高。”

  銀監會發文規範銀行代銷業務

  據廣州日報報道,今年4月,有消息稱,銀監會已下發《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主旨在於規範銀行代銷業務。據了解,《意見稿》中明確了商業銀行需要對合作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銀率網分析師認為,名單制管理這一點對投資者非常有利。因為商業銀行需要擔負起對合作機構資質盡職調查這一責任,而且這種盡職調查不但在代理業務發生之前需要,更有後續的跟蹤評價。商業銀行需要根據對合作機構資質的持續跟蹤,建立新品的禁入和退出制度。

  銀率網分析師認為,這一項規範措施有效地減少了投資者在購買産品時需要付出的調查成本。對於普通投資者而言,想要了解一家機構的資質實在太困難,但在銀行對合作機構實現名單制管理後,銀行代銷的産品首先經過了第一層的風險識別,大大降低了代銷産品發行機構發生道德風險的可能性。

  市民如何辨別“飛單”

  據江城日報報道,有理財師表示,首先,要認真閱讀理財産品合同。一般來説,如果是銀行自己或者正規代銷第三方的産品,理財合同上一定會蓋上銀行的公章,有了這個公章,銀行就不能説這份合同與自己無關,假如是銀行理財客戶經理私自代銷其他公司的産品,這個公章是很難蓋的。

  其次,市民一定要詳細了解理財産品合同的細節。從頭看到尾,看看這款産品有沒有承諾保本或者保收益,看看其間銀行承擔著什麼樣的責任,如果僅僅是資金託管,就要慎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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