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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相關企業 融資成本降低

  • 發佈時間:2015-07-15 07:29:36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廣州7月14日電 “目前,港澳地區現有人民幣總量約1.2萬億元,融資成本比境內低20%以上。跨境人民幣貸款打通了供需雙方的渠道,讓企業快速獲得境外低成本貸款。”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有關人士説。

  13日,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正式發佈《廣東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南沙、橫琴新區開展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早在2013年,深圳前海在全國率先試點跨境人民幣貸款,隨後又增加至江蘇昆山試驗區、上海自貿區等地區。

  據介紹,《辦法》的發佈實施得到了銀行和企業的積極響應。政策發佈當天,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中信銀行廣州分行和浦發銀行珠海分行等與港澳地區銀行合作,協助為中電投珠海橫琴熱電有限公司、廣東新船重工有限公司、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南沙海港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廣州發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等14家區內企業辦理了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備案,備案金額15.89億元,當天匯入金額9.25億元,有力支援了區內的港口碼頭、供電設施、交通樞紐、裝備製造、市政設施等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

  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有關人士稱,跨境人民幣貸款增加境外人民幣的回流渠道,有利於促進人民幣的雙向流動。特別是擴容至廣東南沙、橫琴新區後,將有利於推動粵港澳跨境投融資便利化,進一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和節省融資成本。

  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有關負責人説,按照之前的外債管理有關規定,企業如需借入外債,外資企業必有“投注差”,即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內資企業期則需上報外管局或發改委批准。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政策出臺後,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則不受現有外債管理的有關約束,充分享受新區簡政放權的政策紅利,直接從境外市場融入低成本的離岸人民幣支援境內業務的發展。

  據了解,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將結合南沙、橫琴新區建設發展資金需求和港澳人民幣業務發展情況,確定南沙、橫琴新區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總規模,並實行餘額管理。跨境人民幣貸款的期限、利率由借貸雙方按照商業原則在合理範圍內自主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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