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三農金融事業部” 涉農貸款利息收入減按3%徵營業稅
- 發佈時間:2015-07-14 07:1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聯合發文
農行“三農金融事業部”
涉農貸款利息收入減按3%徵營業稅
本報訊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為促進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管理體制改革的全面推開,支援縣域經濟發展,經國務院批准,昨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明確了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涉農貸款有關營業稅政策。
通知指出,自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也稱縣事業部),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通知表示,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縣域支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九條及其他相關規定,單獨核算享受營業稅減稅政策的貸款利息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營業稅政策。(包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