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無畏法院判決 侵犯著作權屢敗屢侵
- 發佈時間:2015-07-09 01:05:2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經濟參考報社再次收到其與廣州網易電腦系統有限公司(下文簡稱“網易”)著作權糾紛案的判決書。
2015年3月23日,經濟參考報社訴網易侵犯著作權案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開庭。網易因未經原告經濟參考報社許可轉載了《房地産再融資全面開閘信號頻現》、《國家節能環保産業定調四大領域》、《樓市調控需要新思維》等十一篇文章,被以侵犯著作權為由索賠侵權賠償及律師費、公證費等其他合理開支。5月28日,天河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網易賠償經濟參考報社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25350元。
庭審中,原告訴稱:被告未經授權轉載了原告享有獨家資訊網路傳播權的作品,經由多次律師函告要求付費使用,但被告不予理會,原告被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其賠償損失。而被告網易則辯稱自身不存在主觀過錯,且涉案的均為時事性文章,被告有權合理使用,原告主張賠償金額欠缺依據。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主張權利的文章是基於經濟現象所作的報道和分析,從內容表達和結構編排來看均具有獨創性,屬於我國著作權法所保護的文字作品。現有證據證明,原告對於涉案作品享有除署名權外的其他訴訟權利,被告未經許可轉載使用,已經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應當承擔賠償的民事責任。
據悉,網易非法轉載經濟參考報社文章高達5000余篇。自2012年以來,經濟參考報社訴網易侵犯著作權糾紛一直不斷,截至目前,同類案件已經七次,無一不以網易敗訴告終。網易為什麼一敗再敗卻無視法律仍然不斷侵犯著作權,據經濟參考報社代理人劉家輝律師透露,由於目前判決賠償額較低,權利人通過訴訟維權事實上入不敷出,網易方面有讓經濟參考報社知難而退主動放棄維權的想法。劉家輝律師表示,無論網易採取拖延、上訴等方式故意增加訴訟成本,導致經濟參考報社的正當權益一直難以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濟。但只要網易一天不停止侵權、一天不對所有侵犯的權利進行全部賠償,就絕不容忍其肆意踐踏法律,絕不停止維權。(王夕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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