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可組合 申請公積金貸款
- 發佈時間:2015-07-08 18:38: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從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今天開始,均在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父(母)、子(女)可組合向該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互貸業務。
根據規定,主借款人可為父(母)、子(女)中的任意一方。其中,父(母)為主借款人的,只能選擇一個子(女)為共同借款人;子(女)為主借款人的,只能選擇父(母)中的一個為共同借款人。
在首套房貸款及二套房貸款認定上,只對主借款人家庭房屋資訊進行核實;其中,主借款人為子(女)且與父(母)在同一戶籍內的,只對該子(女)及其配偶房屋資訊進行核實,須以所購住房進行抵押。
主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滿足衝還貸條件的須簽訂衝還貸協議。貸款審批發放後,在貸款未結清期間,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不能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李洪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