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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園重在營建個性化商業模式

  • 發佈時間:2015-07-08 06:18:00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隨著文化與實體經濟的廣泛融合,文化産業園區日益成為産業發展的重要載體。近年來,“提質增效轉型升級”成為文化産業發展的重要目標,這對文化産業園區發展提出了重要命題。園區發展的“3.0”版本與“2.0”、“1.0”的核心區別在什麼地方?從文化經濟的角度而言,不是簡單的園區功能疊加和産能提升,更多的在於商業模式創新。

  當前,大多數文化産業園區沒有成型的商業模式,還處於依靠房租存活的尷尬境地。園區內部尚未形成産業,更無産業鏈可談。倘若沒有産業鏈作為園區支撐,園區淪為文化地産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最終造成文化産業園區失敗運營模式的滋生——依靠房地産拉動盈利。

  可見,文化産業園區的發展必須探索自身的商業模式,探索其個性化定位、盈利渠道以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方式。

  首先,個性化定位的核心在於文化産業園區要有特色主題。文化産業是個比較寬泛的概念。發展園區需要確定自身的核心資源,也就是園區自身的發展主題,形成具體可行的發展方向,有效實現企業入駐。以動漫産業為例,在我國動畫屬於廣電行業,漫畫歸屬新聞出版行業。動漫産業園區在發展中的側重點究竟處於哪個環節?作為行業類園區,必須明確自身的産業歸屬,有針對性地選擇入駐企業,為其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

  一個園區在經營過程中,正是由於缺少核心産業環節,兼具的産業類型太多,使得有限資源被分散到不同行業類型管理中去,人為地造成了園區運營能力下降。對於動漫行業的園區而言,如果側重動畫,應重點做好以廣電為基礎的製作、行銷和放映等産業環節來推動産品更好地走向市場;如果側重漫畫,園區服務和發展的重點就應該是在印刷、包裝和發行等新聞出版方面的努力。對於園區建設而言,在設計中就要明確自身的行業發展方向,確定自身在産業鏈條的位置。

  其次,發展園區需要助力企業,服務區域經濟,也需要形成一定的利潤點。這個利潤點是園區作為市場主體的經營所得。目前,很多園區運營者都以房屋買賣或者租售為目的,沒有考慮文化園區的長久利益,以及打造品牌的持久效應。園區內可安排適當的房地産作為商業配套設施,並不能作為主業經營。房地産盈利資金可作為園區運營的現金流以及啟動資金使用,一定要區分文化産業與地産的收入方式。這方面南韓Heyri藝術村的盈利模式值得探討。它以自身特色化“藝術+”的模式,融合了園區內部藝術産業與餐飲、娛樂和培訓等多個商業因素。租金只是其收入的一小部分,更多盈利在於通過舉辦大型會展活動帶來的“人流經濟”以及其他方面的消費。又如,2013年5月開園的深圳鹽田國際創意港也是個典型的例子,其成立之初就以“文化+電商”、“學院+園區”融合為發展方向,開創了全國首個“文化創意+電子商務+工業設計教育培訓”三位一體的發展模式。

  第三,園區可持續發展是商業模式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關鍵在於建立園區內部的“文化共生系統”,即處理好園區與企業的關係。為保證園區長久運營,當地政府、園區運營商和入園企業利益要方向一致。作為園區方,要對入園企業設置門檻,與産業鏈有關的企業方可入駐,無關企業不能通融,以此避免同質化企業過多造成有限資源的激烈競爭。園區也要幫助入駐企業成長。由於文化創意型企業以中小型企業居多,生存與盈利能力較弱,園區應以企業為主體,幫助入駐企業發展,保證其利益。在這個系統中,政府、園區、企業應該是利益攸關方,是合作共贏,而非“零和遊戲”。

  根據“十二五”時期我國文化産業園區的相關統計,僅有10%的園區運轉良好,大部分園區在依靠房租勉強度日。因此,“十三五”時期,文化産業園區發展不能僅僅停留在園區軟硬體升級上,而應該將關注點更多地放在商業模式探索方面。“十三五”時期的文化産業園區是文化企業集聚的空間形式,更是現代文化産業市場體系中的重要一員,需要不斷地創新探索尋找盈利渠道,實現園區的造血功能。

  (作者係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發展研究院院長、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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