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 發佈時間:2015-06-30 02:35:08 來源: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養老保險基金投資
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據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於“加強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和監督,推進基金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的精神和國務院工作部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稿,從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的門戶網站反饋意見。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7月13日。
市場化投資運營是客觀要求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問題。相關部門從幾年前就著手調查研究,形成了初步思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加強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和監督,推進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的決定,將這項改革重新提到重要議程。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挑戰愈益嚴峻。養老基金進行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是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
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5項。這次《投資辦法》規定投資運營的基金專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具體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需要特別説明的是,自2000年開始建立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目前已累積資金1.2萬億元,主要是為應對老齡化挑戰所作的戰略儲備;但其已經有專門的投資管理制度,不屬於這次《投資辦法》規範的範圍。
防止“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
經過深入研究,各方面形成共識的基本原則主要是3條:首先是安全第一。《投資辦法》強調多元化投資,也是基於這一原則,防止“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的風險。其次是從我國國情出發。養老基金投資運營要堅持市場化、多元化的方向,把公共資源與市場資源有機結合起來,使人民群眾能夠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同時通過加強監管有效規避市場風險。第三是集中投資運營。《投資辦法》規定由省級政府委託給國務院授權的養老金管理機構投資運營,即體現了這一原則。
截至2014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18萬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0.38萬億元,合計約3.5萬億元。但這些資金要有一部分用於當期的待遇支付或支付準備,不可能全部投資。《投資辦法》規定由省級政府根據當地養老基金結余情況,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後,具體確定委託投資額度。
投資股市基金比例不超30%
《投資辦法》第六章規定了養老基金投資的多種方式,集中體現了多元化投資的原則。其中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産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基金資産凈值的30%”。這裡的“30%”規定的是養老基金投資股市的上限比例,重點仍是合理控制投資風險。在實際運營中,進入股市的資金規模和時點,不是由政府直接操作,而是由授權受託的市場機構具體運作。
從五個方面嚴格控制風險
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則,《投資辦法》對嚴格控制風險從五個方面作了制度安排和政策規範。一是分別明確委託人、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的各自權利、責任,建立相互制衡的機制。二是要求管理機構建立健全養老基金投資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管控,維護委託人利益。三是合理進行資産配置。明確目前只在境內投資;嚴格控制投資産品種類,主要是一些比較成熟的投資品種。四是投資機構和受託機構分別按管理費的20%和年度投資收益的1%建立風險準備金,專項用於彌補養老基金投資發生的虧損。五是政府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各地養老基金委託投資的資金額度、劃出和劃回等事項,要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報告;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也要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養老基金投資運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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