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證監會新聞發佈會內容匯總
- 發佈時間:2015-06-26 19:4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6日訊 今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發佈了《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就《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最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上周以來,股指連續大幅下跌,請問證監會對此有何評價?
答:上周以來股市出現的較大幅度下跌,是市場前期過快上漲的自發調整,是市場自身運作規律的結果,同時也與年中季末流動性波動、投資去杠桿、投資者對市場分歧加大等因素疊加影響有關。市場雖然在短期內出現較大幅度的回調,但改革開放紅利釋放、流動性總體充裕和居民資産配置的基本格局沒有發生改變,經濟企穩向好的趨勢更加明顯,各項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措施的持續發力將進一步夯實市場基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將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前期,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我會採取了一系列優化市場融資管理制度的政策措施,目的是規範市場融資融券活動,有利於形成市場逆週期調節、證券公司自主風險控制和投資者自我約束的機制,有利於維護市場長期穩健運作。我會將繼續依法履行監管職能,抑制涉嫌違反賬戶實名制規定的場外配資活動,打擊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侵害投資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對目前市場反映集中的大股東、董監高人員違反規定、承諾的減持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近期股市波動幅度加大,更加需要各方理性看待、不輕信、不盲從,共同促進股市平穩健康發展。
問:近期,有媒體報道,首發申請企業財務資料過有效期將全部面臨中止審查,以上情況是否屬實?
答:我會也關注到媒體相關報道,也不時有首發申請企業(以下簡稱“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向我會詢問該事項。
為進一步簡化行政許可程式,提高審核效率,方便行政許可相對人,我會已于2015年5月22日發佈《發行監管問答——<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情形的通知>》,明確發行人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過有效期的,在企業補充審計報告期間不再中止審查。在財務資料允許延長一個月的有效期內,均正常安排初審會、發審會及核準發行,不再中止初審會和發審會。我會已按修改後的上述監管問答執行。
需要提醒的是,根據《發行監管問答——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的情形》規定,發行人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且逾期3個月未更新的,將直接終止審查。
請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根據上述規定,關注我會官網定期更新的“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及申請企業情況”,根據審核進展情況合理安排相關工作,及時更新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