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發展民營銀行能補充銀行服務小微企業不足
- 發佈時間:2015-06-26 15:5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6月26日電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尚福林今日表示,發展民營銀行,是希望利用其來自民間、熟悉民企、貼近民眾的天然特點,能夠補充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不足,進而逐步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新聞發佈會,銀監會主席尚福林介紹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尚福林指出,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銀行,符合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需求,對於進一步健全我國銀行體系、增強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從企業結構看,大中型企業融資渠道較為充分,而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待逐步通過金融改革予以解決。目前,我國企業融資模式出現了一些變化,比如大集團向國際融資、大企業向市場融資,大集團大企業融資需求有較好的解決渠道,而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普遍存在融資鏈條較長、融資成本較高、融資風險較大的問題。近年來銀行業採取了不少措施,努力解決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但這一問題仍然存在。有序發展小型銀行,是解決這一金融服務短板的改革措施之一。發展民營銀行,是希望利用其來自民間、熟悉民企、貼近民眾的天然特點,能夠補充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不足,進而逐步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從銀行結構看,大中型銀行發展較為充分,而小型銀行相對不足,發展小型銀行有利於進一步增強我國銀行體系的活力。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銀行體系發生了很大變化。大型銀行的市場佔比逐年下降,已經與一些主要發達國家大致趨同。截至2014年末我國前五大銀行資産在銀行業總資産中佔比為41.2%,同期美國前四大銀行市場佔比為41.5%,日本前三大銀行市場佔比為51%。應該説,這種大型銀行主導的銀行結構有效地維護了我國銀行體系的穩定。同時我國銀行業競爭是比較充分的。同時,小型銀行相對缺乏,又使得我國銀行體系的活力不足。據有關資料統計,截至2014年末,資産規模500億元以下小銀行,美國擁有6300家,而我國有3669家。我國小型銀行相對較少。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設立小型銀行,有利於改善我國銀行體系的內部結構,在有效保持銀行體系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增強競爭機制,促進活躍市場。
從産品結構看,我國銀行業同質化經營程度過高,而差異化明顯不足,迫切需要提升銀行體系的個性化、特色化服務水準。我國銀行業發展模式普遍趨同,面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發展,面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改革,社會融資的個性化、多元化需求正在不斷增長,迫切需要特色化、量體裁衣的金融産品。近年來,我國銀行業積極改革,轉型創新,在特色化經營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但仍然與市場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引進民間資本設立的民營銀行,在傳統的銀行經營領域中沒有任何優勢,一開始就必須尋求差異化、特色化發展,打造出具有鮮明自身特色的金融産品,才能在市場中爭得一席之地,成為我國銀行業市場中的生力軍,從而有望在競爭中有利於推動我國銀行轉型謀變、創新發展,為實體經濟提供品質更高、效益更強的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