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責任書 不能成一紙空文
- 發佈時間:2015-06-23 04:37:5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要求,通過對全國各省區市和8家央企2014年度落實情況的檢查,環保部決定對存在突出問題的25家企業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此舉不僅將問題企業置於全社會的監督之下,有助於推動問題的解決,更以不折不扣的核查與處罰,樹立起環保責任書的公信,讓環保責任書不再是“一紙空文”。
簽訂責任書為的是確保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目標。在“十二五”期間,我國確定了4項主要污染物的減排任務,包括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上述看上去非常專業的名詞,其實與我們每個人的生存環境息息相關,前兩項關聯水體污染,後兩項關聯空氣污染。控制好這四者總量排放,既有利於環境保護,又能形成結構調整的倒逼機制,為經濟發展預留環境容量。
環保責任書因此要充分發揮“指揮棒”、“助力器”的作用,對地方政府與相關企業形成倒逼壓力,敦促他們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完成污染減排的約束性任務。
然而,過往熱熱鬧鬧簽了責任書,結果不了了之的情形也在提示人們,沒有監督與嚴厲處罰的預期,責任就會形同虛設,責任書就會成為一紙空文。
這次環保部對問題企業的點名通報、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以及明確對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將由監察機關依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仿佛一記猛掌,把問題企業從習慣性的思維中拍醒,污染減排不過關,無論是誰,無論是什麼企業,都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有目標就有責任,有責任就有監督,有監督就有落實,無落實則有懲戒。按照“措施—目標—責任—監督—落實—問責”這樣的路徑層層推進,做細做實每一個環節,環保責任書才能真正兌現。
政貴在行,事成于實。落實環保責任書靠的是實實在在的行動,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同樣要落腳于實。正如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所説的,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當環境保護工作有了頂層設計,唯有一步一個腳印、一天一點進步,保持力度、保持韌勁,踏踏實實、認真細緻地完成每一項工作,解決好突出環境問題,才不負人民群眾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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