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三企業違法排污被查處 責任人被採取強制措施
- 發佈時間:2015-06-17 16:5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金華6月17日電 (記者 奚金燕 通訊員 朱智翔)17日記者獲悉,近日,浙江省金華市環保局通報了“環保風暴”執法檢查行動前半階段檢查結果,200家企事業單位被發現存在環保問題,有3家企業負責人因偷排超標廢水被公安部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了解,被查處的3家企業分別是金華市現代辦公設備有限公司、金華市益達拉絲廠、金華市天虹五金工具廠,其廢水中檢測出的重金屬含量有的甚至超出標準的3倍以上。
現代辦公設備有限公司位於金華市區金星北街,平時主要生産鐵皮櫃。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從事鐵皮櫃噴塑的表面處理業務,且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過程中産生的廢水通過廠區內管道直接外排。經過環保部門採樣監測,重金屬鋅含量為36mg/L,廠內管道窨井點金屬鋅含量7.46mg/L,均超標。
位於蔣堂工業園區的天虹五金廠也是如此,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建有五金噴塑生産線,酸洗清洗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外排。經採樣監測,水樣中總鉻含量1.69mg/L,超過標準含量0.19mg/L。
同樣的,環保執法人員在現場勘查益達拉絲廠時,發現該廠未經過環保審批,擅自建設酸洗生産線,加工鐵絲産生的廢水經酸洗槽墻角邊排放口直接外排。環保執法人員當即要求拉絲廠負責人立即停止鐵絲加工生産,拆除酸洗生産線等有關造成污染的設備設施。同時,對其鐵絲加工超標排放廢水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立案調查。經對採樣進行分析,拉絲廠重金屬銅含量1.8mg/L,已超3倍以上。
記者從環保部門了解到,重金屬基本都為有毒物質。根據《兩高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有毒物質主要包括五類:危險廢物,包括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廢物,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劇毒化學品、列入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名錄的化學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學品的物質;含有鉛、汞、鎘、鉻等重金屬的物質;《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所列物質;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環境的物質。
目前,這三家企業的負責人已經被公安部門採取了強制措施,其中天虹五金廠企業主及具體負責人已被刑事拘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