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新規嚴控炒作新股風險
- 發佈時間:2015-06-17 10:31:34 來源:金陵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金證券記者 陳岩
新股一上市,往往受到上億元的買盤資金哄搶。對此,上交所再次發文嚴控炒新。6月12日,上交所發佈了《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將從多個方面防控新股炒作風險。《金證券》記者注意到,新規中修改並明確了投資者買賣新股數量以及申報次數,並對“一人多戶”合併計算。此外,還對券商提出監控炒新賬戶等要求。
重點監控炒新賬戶
根據上交所新規,新股上市初期(上市後的前10個交易日),將對單一或者涉嫌關聯的多個證券賬戶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包括通過大額申報、高(低)價申報、連續申報或虛假申報等手段,影響新股交易價格;通過日內反向交易或頻繁隔日反向交易等手段,影響新股交易價格等。
值得一提的是,新規中對投資者買賣新股數量以及申報次數“劃紅線”。比如,連續競價階段,1分鐘內單邊申報次數超過3次且申報價格高於(低於)申報時點最優買價(賣價)的;連續競價階段,以實時最優5檔價位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當時該最優5檔價位市場總申報買入(賣出)數量的30%並有撤單行為,且當日該情形發生3次以上的,都屬於異常交易行為將被重點監控。
異常交易情節嚴重的,上交所將限制投資者賬戶交易、認定投資者為不合格投資者等紀律處分,並計入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將上報證監會進行查處。
《金證券》記者注意到,上交所在去年6月也曾發佈過相關通知。針對“一人多戶”的新情況,上交所此次新規中明確,投資者通過以本人名義開立的多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交易的,前款規定的申報買入(賣出)的新股數量以及申報次數合併計算。
實際作用不大
此外,新規還要求券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客戶指定交易在自身名下的證券賬戶的新股交易行為進行監控,並積極配合交易所對投資者通過多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交易的監督管理。
有券商人士對《金證券》記者直言,“交易所對新股異常交易重點監控,只限于上市前十天。而目前新股上市後,走出10個漲停板不成問題,其間幾乎沒有什麼成交量,監控的實際作用不大。”在這位券商人士看來,新股打開漲停板之後,遊資、機構等資金大量介入,異常交易行為才真正開始。
有市場分析人士呼籲,抑制炒新,交易所不能僅僅監控新股上市頭十天表現,新股上市更長時間的異常交易行為,都應進行必要的監控,此外,“炒新”歸根到底仍然是股票供需不平衡之下的特殊交易現象,這也呼喚著股票發行註冊制的儘快落地。
次新股風光不再
值得一提的是,曾經風光無限的次新股板塊,成為近兩日大盤調整中的重災區,再次暴露炒新風險。
6月15日,有近50隻次新股跌停。昨日仍有近30隻次新股跌幅超過9%。《金證券》記者注意到,自6月份以來,次新股板塊有所降溫,不少次新股甚至股價跌幅超過一半。
比如,最高股價上摸126.47元的鮑斯股份(300441),最新股價收報66.83元。普麗盛(300442)最高股價曾達177.33元,如今已跌至84.6元。
“雖然現在龍虎榜上,還能看到機構抄底次新股的身影。但現在次新股被炒得太高,還是建議普通投資者謹慎出手。”上述券商人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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