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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光伏農業大棚項目大有可為

  • 發佈時間:2015-06-17 05:33:46  來源:甘肅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光伏農業大棚項目大有可為

  本報特約撰稿人 李 輝

  據相關資訊顯示,我國今年光伏裝機容量將激增63.5%,增長幅度將超過去年的60%。如此大規模的建設,對拉動光伏産業鏈上下游企業都會構成重大利好。

  不僅於此,國家相關部委還相繼出臺了促進光伏産業健康發展、推進分佈式光伏發電應用示範區建設及光伏扶貧試點項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短時間內構築了一個完整的産業政策及管理體系,對我國光伏和農業兩大産業都起到了積極影響和拉動作用。

  這其中,推進光伏農業大棚無疑是實現清潔能源與現代農業雙效利用的一種優選模式。光伏農業大棚是集太陽能光伏發電、智慧溫控系統、現代高科技種植為一體的溫室大棚。所發的電量,不僅可以支援大棚植物的灌溉、溫控、補光等功能,而且在滿足大棚用電需求的基礎上,還可將剩餘電量賣給電網公司,為投資企業産生效益,可謂一舉兩得的好事。

  與建設集中式大型光伏地面電站相比,光伏農業大棚項目有著節約土地資源、保持土地使用性質的優勢,可有效扭轉人口增加與耕地減少所引發的矛盾,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光伏大棚在原有耕地上建設,不僅可靈活創造適宜不同農作物生長的環境,也為發展綠色有機農業、觀光農業等特色化、規模化産業找到了新路徑,通過實現農業科技化、産業化,必將成為區域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的支柱型産業。

  據測算,一個容量為2萬千瓦的光伏農業大棚項目,所需要的動態總投資約為24941萬元,年均可實現發電收益3057.6萬元。建成後,若採用出租或是自主經營的管理模式,投資回收期在10年左右;若項目發電全部並網消納,企業在繳納光伏大棚土地費用後,仍可以保持大於8%的內部收益率。

  因此發展光伏農業大棚,既是推動綠色農業生産、實現科技高效農業的有效途徑,也是解決國內光伏産業困境的一大舉措。一經推出便受到了光伏行業的力捧。據統計,截至2013年底,國家審批通過的農業光伏和漁光互補項目裝機容量已達290萬千瓦。目前,已有超過200萬千瓦的光伏農業項目正在建設或已簽約擬建。全國較大規模的光伏蔬菜大棚、“漁光互補”水産養殖、光伏畜禽養殖大棚項目等已達400余個。業內專家認為,如果在全國大面積、大範圍地推廣光伏農業産品,短期市場可達千億元規模,在5年內可達到萬億元規模,市場前景極為廣闊。

  由於當前農業光伏産業存在專項規劃協調性不足、前期投入較大及一些技術性問題,光伏農業大棚大範圍推廣和普及仍存在一定困難。針對這一瓶頸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方面探尋解決:一是深耕國內應用市場,結合我國各大城市建築密集、分佈式光伏在城市中的應用空間非常有限的實際特點,以發展光伏農業大棚為切入點,將光伏發電擴展到農村和農業領域,從而推動綠色農業生産,實現科技高效的迴圈生態農業。二是對農業光伏大棚這一電能聯動項目所處的地域、自然條件以及電能利用率等因素進行充分的數據分析,並在實踐中加以科學驗證,尋找出最佳的開發途徑。三是制定農業光伏産業方面的專項規劃,深化區域合作,構築區域經濟優勢互補模式,引進優勢企業發展光伏農業示範試點,把農業活動、科技示範融為一體,發揮産業集群效應,促使光伏農業向行業化、規模化邁進。四是加大光伏農業大棚關鍵技術的研發與相關人才的培養力度,加強對已建光伏農業大棚的運營狀況分析與評價,為今後大規模、大範圍實施光伏農業大棚提供技術支撐。五是加強政策支援,提高補貼標準。分佈式光伏應用範圍大、發展前景廣,國家除了在項目立項、審批等環節給予支援外,還應在補貼資金方面予以區分對待,對於前期投入較高,但社會效益明顯的大棚項目給予附加補貼。並允許享受農業科技創新、農業結構調整以及農業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補貼政策。

  (作者係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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