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違建樓倒塌追蹤:"種"房子可買可租沒人管?
- 發佈時間:2015-06-12 15:01: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種”的房子可買可租沒人管?
一棟3層民房違規加蓋至7層,原本住一戶村民的住宅超常規容納了18戶68人。6月9日發生在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的居民樓倒塌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卻敲響了城中村、城郊村違法建築安全問題的警鐘。在當地政府緊急排查整治危房的同時,打擊違法建設面臨的法理、情理多重困境也再次浮現。
倒塌樓房存諸多問題卻流入市場可買可租
據匯川區政府副區長劉家育介紹,9日匯川區高橋鎮魚芽社區河邊組倒塌的房屋建於1995年,當時為3層。2005年房主周林剛未經批准私自加蓋至7層,導致房屋基礎不穩。在當地連日降雨的影響下,樓房地基不均勻沉降,而倒塌房屋所用材質和砂漿均未達到應有標號,墻體強度不夠,最終導致房屋倒塌。
這些房屋品質問題,租住在樓房裏的人此前毫不知情。事發時最先發現險情並挨家挨戶叫醒住戶撤離的姬遠奎、駱開素夫婦告訴記者,他們最早租住在6樓,感覺房子住著不錯,後來又花了16萬餘元從房主周林剛手裏買房,連裝修一共花了20萬元。
匯川區住建局副局長黃曉康説,按照規定,農民自建房超過3層或300平方米,造價超過30萬元的,在完善土地、規劃等手續的同時,必須到住建部門報建,辦理施工許可證。周林剛違規加蓋房屋時,未辦理相關手續。
匯川區住建局局長王正利説,房東周林剛清楚房屋有建築品質安全問題,就在樓房倒塌前幾天他還準備加固。在此次樓房倒塌事件中,政府存在監管不到位的情況。
除了姬遠奎和楊座前兩家,倒塌樓房裏的其他住戶都是租客,更不掌握房屋的“加蓋史”,只是為了就近生産生活方便,覺得“每月兩三百元的租金便宜”。
在倒塌樓房幾十米開外,記者看到類似的5層、6層樓房裏,租客們跟往常一樣正常生活。高橋鎮魚芽社區河邊組組長周林遠説,河邊組常住130戶人,一半以上的村民出租房子。
“黑房開”辦不了産權,安全沒保障,還是有人買
在高橋鎮魚芽社區河邊組,記者還看到兩棟尚未完工的樓房,層數均在4層上下。黃曉康説,匯川區近幾年正處在大開發階段,群眾有一哄而上“種房子”的現象,房子就跟種的竹子一樣密密麻麻。
高橋鎮黨委書記吳澤宗説,對於城鄉接合部的高橋鎮來説,農民私自加蓋房屋的行為,拆違困難大,受利益驅動,不少村民普遍靠租房維持生活,形成了租房經濟。據排查,匯川區有200多萬平方米的違法違章建築和老舊危樓,高橋鎮就佔了一半左右。
黃曉康説,對於部分群眾購買的私建房,當地稱為“黑房開”。城鄉接合部的部分群眾買不起商品房,但又要居住,所以就選擇購買農民私建的房子。儘管他們反覆向群眾宣傳“黑房開”辦不了産權,安全沒有保障,還是有人買。
據匯川區住建局調查,當地危房很大一部分是違法違章建築,未辦理報建手續,無合格的施工圖設計,建設過程無任何監督程式,施工工程偷工減料,品質安全無法得到保障。還有的擅自擴建加層,裝飾過程中肆意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增加荷載、穿墻打洞,隨意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形成新的危房。
“種房子”違法成本低 打擊力度有待加強
遵義市匯川區違建樓房倒塌事件發生後,房主周林剛因涉嫌違法建設第一時間被公安機關控制。黃曉康説,這次如果不是樓房倒塌給群眾的生命財産造成了損失,執法部門能做的是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最多是強制拆除,但不能限制相關責任人,缺乏追責手段。
匯川區城管局副局長王志懷説,違法建設成本低、失地農民沒工作、期待在徵地拆遷中獲取更大利益,是導致城鄉接合部等地區違法違章建築屢禁不絕的重要原因。“今年1月至5月,匯川區城管局對2790多戶次、11萬多平方米的違法建築進行依法拆除,有的一戶就拆了五六次,剛拆完農民就偷蓋。”
黃曉康認為,匯川區排查發現80%以上的違法建築,都有房屋品質安全隱患。但由於租房經濟、小産權房廉價、法律對違法加蓋房屋的房主失之於寬,導致城郊結合部等地違法建設屢禁不絕。
匯川區規劃執法大隊隊長程肇學説,部分群眾貪圖便宜,購買農民私自加蓋的房屋,對於這部分購買違法建築作為住房的群體,按照法律規定,政府在依法拆除時,購買這些房屋的群體得不到任何補償,但從情理上這些群眾的損失怎麼辦?今後應該明確“誰出售、誰受益、誰負責”,購房人可向修建違法建築的房主索賠。
王志懷認為,打擊違法建設面臨杜絕增量和逐步減少存量的雙重壓力。目前城管等執法力量主要精力在杜絕增量上,但減少存量消除隱患,根本上要依靠棚戶區改造、廉租房建設等手段,需要一個過程。(“新華視點”記者齊健、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