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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員工臨近預産期被告知不續約 公司稱與懷孕無關

  • 發佈時間:2015-06-12 07:3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臨近預産期,耐克告知員工不續約

  月子還沒坐完,私人物品被擅自清理 耐克稱不續約是基於客觀情況,與其懷孕無關

  見習記者 鄔林樺 實習生 陳泉

  在耐克中國總部工作了6年的朱小姐,想不到在距她預産期不到一個月時,竟收到公司的“不續簽”通知。更令她感到難過的是,還沒出月子又被公司告知,她的辦公桌將被清場,私人物品打包寄回給她。

  “耐克的做法太不人道了,我還在坐月子,況且我現在還是它的員工,憑什麼擅自清理我的辦公桌和私人物品?”朱小姐近日向晨報“我要投訴”欄目反映。

  昨日,耐克方面回應,不續簽合同是基於客觀需要,與其懷孕無關,但耐克承認擅自處理朱小姐私人物品的行為不當。

  準媽媽接“不續簽”通知

  去年8月,35歲的朱小姐得知將迎來自己的第二個寶寶。儘管作為高齡産婦,朱小姐在工作上沒有任何懈怠,除了産檢等原因請假外,在懷孕期間從沒有無故曠工。今年5月5日,公司人事突然口頭通知朱小姐,她與耐克公司將於5月31日到期的合同順延至哺乳期結束,即到2016年5月31日,然後不再續簽。

  對於公司的決定,朱小姐很意外,“當時我向人事部門詢問原因,他們的説辭是我工作能力不夠,但給不出確切的説法。”

  5月15日,朱小姐收到人事部門的正式書面通知,明確耐克公司不再與她續簽勞動合同的決定,也承諾合同期順延至她哺乳期結束。

  “我每年的員工考核都達到滿意或以上的表現,為什麼在我懷孕並將臨産時決定不跟我續約,也不給我充分的理由,難道歧視我是孕婦嗎?”朱小姐多次詢問部門主管,對方始終沒給出確切答覆。處在懷孕末期的朱小姐情緒幾乎崩潰,身體狀況也出現波動,比預産期提前一週于5月22日剖腹生産,好在母子平安。

  承認擅處私人物品失當

  6月5日,距朱小姐生下寶寶不到半個月,正在坐月子的她突然接到部門行政助理的電話,詢問她的家庭住址,並告知她辦公桌上的私人物品已打包,準備寄到她家。

  “公司憑什麼擅自處理我的私人用品?根據勞動法相關法規,我與耐克公司的勞動合同要到明年5月31日,現在這樣做不是要把我掃地出門嗎?太可惡了!”朱小姐説。

  昨日,耐克公司公關部門工作人員黃小姐就此事告訴記者,耐克公司基於生意需求,決定在朱小姐勞動合同續延屆滿時將不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並表示,“此決定是基於客觀情況而與其懷孕無關”。

  黃小姐告訴記者,朱小姐和耐克公司的勞動合同本于2015年5月31日屆滿,但鋻於朱小姐目前的特殊狀況處於勞動合同法第42條的範圍內,公司依照中國勞動合同法第45條將其勞動合同屆滿日自動續延至哺乳期結束之日。因此,朱小姐目前仍是耐克員工並繼續享受産前的個人工資及所有相關員工福利。

  而對部門助理將朱小姐的物品打包一事,耐克方面承認該做法失當。“行政助理的做法未事先與朱小姐商量,存在溝通誤會。我們已經于昨天下午以郵件形式正式對朱小姐本人深表道歉,並澄清她與公司勞動關係的實際狀況。”

  [律師説法]

  耐克做法雖不違法,但有些“殘忍”

  對於朱小姐的遭遇,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王越律師表示,根據勞動法規定,像朱小姐這類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公司應當將勞動合同順延至哺乳期結束,除非期間該職工有重大違紀現象,否則不能辭退。

  “耐克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員工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公司的權利,但孕期女員工的權益也要受到保護,勞動合同應順延至哺乳期結束。”

  而對於部門經理助手擅自處理員工放置在辦公室的私人物品,王律師認為這個做法雖不違法,但是對於仍是公司員工的朱小姐來説,這樣做實在有些“殘忍”,部門助手應該提前與朱小姐溝通,協商後再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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