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暫未變
- 發佈時間:2015-06-11 15:29:22 來源:合肥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合肥公積金最高額度是多少,已經是55萬了麼?今天早上,記者從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合肥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仍為單方交繳公積金的貸款額度35萬元,雙方交繳公積金的貸款額度為45萬元。不過,租房提取公積金“門檻”更低,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即可在租房結束後6個月內申請提取。
單方公積金貸款額度35萬元
雖然合肥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網志“合肥發佈”發佈消息,稱日前合肥市出臺《關於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對合肥的公積金貸款額度進行調整。根據官微內容,未來合肥市民單方交繳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提高到45萬元,雙方交繳公積金的提高到55萬元;還款年齡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支援合肥經濟圈、長江中游四省會城市在合肥市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
但是今天早上,記者致電合肥市直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公積金額度調整的通知,還是按照原來的政策。”
對於公積金額度提升新政何時落實,工作人員表示暫不清楚。
繳存3個月可提取交房租
目前,合肥市公積金規定,租住商品住房承租人最高提取限額為每戶1250元/月(按夫妻雙方確定每人625元/月),一年不超過15000元;單身職工最高提取限額為700元/月,一年不超過8400元。提取金額取至百元整,每年提取一次。承租人須在合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且在房屋租賃期至房屋租賃行為終止後六個月內申請,逾期不再追溯辦理。
記者從合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租房提取將施行當場審核、即時辦理。只要對申請材料作進一步核實的,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於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應在房屋租賃期至房屋租賃行為終止後六個月內申請。每年提取一次。本報記者 谷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