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費清單還要有處罰清單
- 發佈時間:2015-06-11 05:46:0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報道,繼權力清單之後,中央和省(市區)級政府將向社會公開“收費清單”。目前,我國正在全國範圍內清理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規範後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將於今年三季度由中央和省兩級政府編制目錄清單,並於8月底前向社會公佈。
中央和省(市區)級政府將向社會公開“收費清單”,是行政性收費規範化的重要一步。收費的清單化,無疑能滿足公眾對繳費有哪些項目,為什麼收費,收費用於何處的知情權;有利於厘清政府權力的邊界,規範政府性收費行為,減輕社會負擔。此外,清單之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執行,從源頭上堵住了一些地方巧立名目亂收費、亂攤派的可能性。
“收費清單”的出爐,第一個觸及的可能就是地方政府部門的利益。“收費清單”一公開,自然會有一些收費項目變成了不收費項目,一些相關職能部門自然會生出抵觸情緒,對該辦的事採取拖延的辦法,讓辦事群眾感到個別政府部門“門難進、話難聽、臉難看、事難辦”,這就要求在公開“收費清單”的同時,對那些拖延、敷衍、推諉的行為拿出明確的預防規定,並列入工作業績考核中去,定期請群眾參加測評,確保規範工作紀律的條款作為硬性規定加以執行。
從經驗來看,此前治理政府部門亂收費之所以難以收到實效,關鍵就在於懲戒力度不夠,亂收費所付出的違法成本太低。“收費清單”將要推出,需要在明確收費範圍的同時,對違反“收費清單”的行為也列出一個“處罰清單”,堅決不給亂收費治理留下空當,從而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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