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融通首創獨立合夥人模式 欲破解支付市場亂象
- 發佈時間:2015-06-05 10:0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6月5日電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其業內首創的獨立合夥人模式正式啟動。
獨立合夥人模式是由海科融通結合現有收單宏觀政策、現有收單推廣模式中存在的問題而開發出的獨創性收單推廣模式。獨立合夥人制度也將從根本上顛覆目前收單推廣行業普遍流行的代理商模式。
海科融通總經理孟立新表示,“目前收單推廣模式存在很大的問題,‘支付公司+代理商’模式的弊端就在於中間環節過多,監管不能到位,利潤攤薄,目前支付市場上的屢禁不止的亂象跟這樣的模式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末,包括BAT在內的國內獲第三方支付牌照企業增至269家,支付行業從業企業快速擴容的同時,也陷入了業務單一、同質化競爭嚴重的尷尬境地,與此同時,監管部門對行業的違規處罰則更加嚴厲,這也使支付行業相關企業和從業個人面臨著巨大的困境。
孟立新説,獨立合夥人模式的核心就是支付公司直接與全社會參與收單的從業人員簽訂相關法律文書,明確法律權責關係,整個收單環節都會受到海科融通相關係統的實時監控,達到規範相關操作和減少交易風險的目的。獨立合夥人的目標群體為個人,相對於傳統代理商模式,商戶入網的真實度明顯提高,這也會有效降低商戶交易的風險等級。
作為全新的關係型個人代理模式,獨立合夥人面向所有有志從事支付服務産品拓展的自然人,在簽訂相關法律文書明確相關權責後,獨立合夥人制度可以極大簡化收單業務鏈條,獨立合夥人直接與收單機構簽約,省去層層代理商環節,同時可以通過海科融通開發的APP應用進行自助註冊、購機、簽約及入網,以及查看海科融通發佈的公告,了解公司、行業最新資訊。收益方面,作為獨立合夥人,可以為商戶提供海科融通的支付産品,並根據商戶交易量獲得相應的返傭,同時也可以發展下級合夥人,並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下級合夥人拓展商戶的交易量的返傭。海科融通相關人士表示,同等條件下獨立合夥人獲得的收益要比傳統收單代理模式高出50%以上。
據了解,海科融通還將獨立合夥人模式與旗下總體業務進行有效整合,根據商戶的類型及需求不同對眾信金融、POS、Qpos等業務同時推廣、方便管理、以便更好的服務及管理終端商戶。
此外,針對廣大獨立合夥人,海科融通表示其全國各地分公司,會定期舉辦業務培訓班,為合夥人提高業務水準提供了更好的學習平臺,此舉也將為廣大獨立合夥人提供創業平臺,實現行業整體盈利水準不斷提高。(中新網金融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