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報告書存問題環保部拒批中煤山西煤發電新建項目
- 發佈時間:2015-06-02 13:19: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6月2日電 (賈興鵬)因環境影響報告書存在多處問題,環保部拒絕批准中煤集團旗下山西中煤平朔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日前,人民財經從環保部獲悉了這一消息。
近日,環境保護部下發《關於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29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審批決定的公告》顯示,環保部共對九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五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作出審批決定,其中山西中煤平朔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被環保部拒批。
此次公告顯示,環保部共對包括華能大連第二熱電廠“上大壓小”新建項目、青島新機場工程、鐵法煤業集團大強煤礦有限責任公司煤礦項目以及山西中煤平朔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等九個項目的環評文件進行審批,其中八個項目通過了審批,但山西中煤平朔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卻遭到環保部拒絕。
在環保部給中煤平朔集團有限公司發出的《關於不予批准山西中煤平朔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通知》顯示,《山西中煤平朔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存在幾個主要問題:
一、該項目所處晉北地區燃煤電站佈局集中,大氣環境品質超標比較嚴重。根據《山西省低熱值煤發電“十二五”專項規劃》,該區域將新增一批包括本工程在內的低熱值煤發電項目,根據規劃環評意見,其規模超出了環境容量和水資源承載能力。
二、該項目性質為煤電項目,與《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關於“地級及以上城市市轄區禁止新建除熱電聯産以外的煤電”的要求不符。
三、工程燃用低熱值煤灰分53.15%、硫分1.81%,報告書提出的綜合除塵效率99.99%、脫硫效率99.96%的技術可靠性和經濟可行性論證不足。
環保部表示,鋻於以上問題,決定不予批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據悉,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未予批准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環保部將委託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進行監督檢查。
資料顯示,環保部拒批的中煤平朔集團有限公司,是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的核心企業。母集團中煤集團,前身是1982年7月成立的中國煤炭進出口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