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教師唱國歌未起立遭處分後上訴 二審勝訴
- 發佈時間:2015-05-29 13:5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東京某公立初中的女教師(64歲)因畢業典禮齊唱國歌時未起立而被停職6個月。該教師不服處分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敗訴後提出上訴。東京高等法院28日就此案下達二審判決,勒令東京都政府撤銷停職處分並向原告支付1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010元)精神損失費。
據判決稱,該教師在2007年的畢業典禮時不服從校長命令沒有起立,被處以6個月的停職處分。2006年因在畢業典禮齊唱國歌不起立而被處以3個月停職處分時,該教師曾起訴要求撤銷處分,但最高法院判其敗訴。
審判長鬚藤典明認為,“原告並未故意破壞畢業典禮,超出上次停職3個月的處分過重。”法庭認為停職對該教師維持與學生的信賴關係造成了負面影響,認同了精神賠償訴求。
東京都教育委員會的教育長中井敬三表示:“對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對於教職員違反職務命令的行為,今後仍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