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貼回歸單位支付 個人待遇不變
- 發佈時間:2015-05-28 08:39:13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廣州市人社局回應生育津貼新政爭議焦點
正在徵求意見的《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26日公佈後,引起市民熱議。現屬生育津貼、由社保基金承擔的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産假、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産假的生育津貼和男配偶10天看護假期工資,將改由用人單位支付。昨日,廣州市人社局工傷生育處處長張學文、勞動監察處處長劉捍東接受本報採訪,對市民熱點疑問一一回應。
個人生育待遇不會減少
對於許多參保人的疑問,張學文解釋稱:“參保人的待遇一分錢都沒有減少,請大家放心。”
張學文解釋,現行政策中,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産假、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産假的生育津貼和男配偶10天看護假期工資這3項生育津貼,是由社保基金承擔,發放對像是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按照工資福利發給職工,個人並不直接領取;新政策實施後,這3項生育津貼改由用人單位承擔,與原來的標準一樣按照工資福利發給職工,個人也不直接領取。因此,個人待遇不會減少。
張學文補充稱,不僅待遇未降低,還同時增加了多項待遇。比如,將支付産前檢查費用從懷孕16周提前至懷孕12周;同時,擴大了生育保險的保障人群;而且在參保人住院分娩期間,生育保險從只支付並發癥,又增加了合併症,擴大了病種的保障。
此外,新政策還降低了享受待遇的條件,如對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1年、沒及時辦理生育保險就醫憑證、因急診、搶救而在統籌地區內非定點醫療機構或者統籌地區以外醫療機構生育,非因急診、搶救而在統籌地區內非定點醫療機構或者統籌地區以外醫療機構生育等情形,都分別明確享受待遇的規定。
會否引發就業歧視?
新政策實施後,許多女職工擔心在就業中遭遇歧視,甚至擔心“因生孩子而丟了工作”。
張學文稱:“生育津貼影響比較小,企業只需多支付2個月的工資。”
他同時表示,女性的合法權益已被多項法律法規保護,因此不用過分擔心,而一旦真的出現此類問題時,參保人也應該勇於維權。
是否為二孩家庭埋單?
市人社局在26日的新聞發佈會上提出兩組數字:
如果相關福利改為單位承擔,將為廣州“節省”至少4.05億元的社保基金;
預計未來3~5年每年享受單獨二孩政策的參保人將帶來近4億元的社保基金支出。
因此有市民提出:“這是獨生子女家庭要為二孩家庭埋單的節奏?”
張學文解釋稱,政策調整的主要原因是上位法規定各地應當制定生育保險實施辦法。據介紹,2014年11月6日省政府印發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粵府令〔2014〕第203號)規定,“職工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産假或者看護假,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
就業歧視
惡意拖欠
如何維權
劉捍東介紹,遇到由於津貼問題而導致的用人單位就業歧視、惡意拖欠等情況,有4種途徑維權:
首先,市人社勞動監察部門會將生育保險津貼的準時發放納入專項檢查和日常巡查的範圍,全市100多位專職巡查人員將定期明察暗訪,確保用人單位履行責任;
其次,遇到用人單位未履行義務的情況,參保人可向市、區兩級人社部門的業務窗口遞交證據材料,由勞監部門調查;
同時,參保人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由用人單位遞交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證明材料;
此外,人社部門也開通了舉報窗口,接受全體市民舉報就業歧視、惡意拖欠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