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繳存公積金 可跨行自動匯繳
- 發佈時間:2015-05-27 09:29:33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張明蕾)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又“升級”了——繳交公積金就像代扣水電費,提交材料,設定日期,只要賬戶上金額足夠,就可自動完成繳存業務,即使跨行也沒關係。記者昨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積金匯繳跨行委託收款業務近日正式推出。
據了解,自2013年12月以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公積金匯繳同行委託收款業務,截至目前,已有6728家單位辦理了該項業務。對於這些單位來説,給職工自動繳存公積金意味著得先在和公積金賬戶同家銀行開戶。若公積金賬戶和單位付款賬戶不是同一家銀行時,單位經辦人只能每月到銀行轉賬手動匯繳。若單位經辦人員因為工作繁忙和疏忽,就可能出現漏繳,影響到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和提取公積金。
因單位經辦人疏忽而漏繳職工公積金的狀況,在公積金繳存業務“升級”後將得到改善。單位只需到付款賬戶開戶行簽訂跨行委託收款協議,然後在每月5日、10日或20日中任選其一作為扣款日,即可從付款賬戶劃款轉入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並不會收取額外費用。只要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和付款賬戶開戶行是在工行、中行、建行、廈門銀行、興業銀行或招行的單位,即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每月跨行自動匯繳。
自動匯繳,跨行也可完成,保證了公積金繳存的自動高效、操作簡便和安全可靠,並提高了公積金繳存到位率,避免單位漏繳職工住房公積金情況的發生,保障了職工權益。
【提醒】
請備齊5種材料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單位要辦理公積金匯繳跨行委託收款,得去單位付款賬戶的開戶銀行,並備齊5種材料。
5種材料包括:《廈門市住房公積金匯繳跨行委託收款申請書》與《廈門市住房公積金匯繳跨行委託收款協議書》(加蓋單位公章),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及有效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經辦人員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法人授權委託書,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資訊查詢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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