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流失加劇不必過分解讀
- 發佈時間:2015-05-27 02:32:33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第三隻眼
北京法院系統有約8600人,每年辭職調動人數約100人,辭職和調動率約1.2%,不算高。而且每年辭職調動的人員中,還有一定數量的法官是從基層法院被遴選到上級法院,這本身是系統內正常交流,不能算作“流失”。
據報道,由於壓力大、待遇低等原因,在許多地方,法官流失現象加劇,其中北京法院系統5年有500余人辭職,上海市過去5年每年平均也有67名法官離職。
從調查統計數據上看,最近幾年法官辭職、調動的數量較以往的確有所增加,但是,法官的流失問題是否已經非常嚴峻,還是值得我們認真分析和研究的,至於“因為壓力大、待遇低導致出現法官流失加劇”的説法,值得探討的餘地可能更大。
以北京為例。北京法院系統有約8600人,每年辭職調動人數約100人,辭職和調動率約1.2%,這一比例與其他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相比,根本算不上高。去年筆者曾到陜西調研,該省一個經濟條件較好的地級市,最近5年錄用的公務員辭職、調動的比例達到10%以上,大家也覺得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還需要説明的是,由於北京市推行了上級法院從下級法院遴選法官制度,每年辭職調動的人員中,還有一定數量的法官是從基層法院被遴選到上級法院,這本身是系統內正常交流,不能算作“流失”,另有一部分基層法院法官,為了謀求更廣闊的發展空間,通過公務員考試考到了中央和市直機關,這與“壓力大、待遇低”造成的流失也是兩碼事。
實際上,只要能夠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不管一個人的身份今天是什麼,對其明天的選擇,社會都應當予以理解和尊重。對於法官也是如此,雖然法官的職業特性比較明顯,但是一定數量的人才流動和交流,可能還有利於法官隊伍建設。當然,與此同時,我們也應當通過完善制度,防止他們利用原來的“人脈”謀取不當利益,更要防止他們利用原來的“圈子”為違法行為“牽線搭橋”。
對於目前法院案件數量持續攀升、法官工作壓力不斷加大的問題,筆者認為,一方面,編制部門應當根據工作任務變動情況適時增加法官編制數額,努力做到工作任務和人員數量相適應。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從更高的層面上,進一步完善糾紛解決機制。比如在行政糾紛解決方面,可以更多的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作用;在民商事糾紛方面,可以更多的發揮仲裁的作用。法院應當成為堅守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也不一定站在糾紛解決的最前線。如果行政復議、仲裁、調解等糾紛解決機制發揮了較好的作用,法院和法官的工作壓力或許會減輕不小。
□朱恒順(全國人大內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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