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至繳存餘額的20倍
- 發佈時間:2015-05-22 11:12:5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拉薩5月22日電(記者黃興)記者從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西藏日前再次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將申請貸款額度從原先的不超過貸款人繳有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12倍調整為20倍。
西藏自治區住建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介紹,根據國家部委要求,西藏分別從五個方面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進行調整,包括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20%;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屋,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30%等。
據了解,自去年以來,西藏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作出數次調整。2014年8月1日起,西藏幹部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住房公積金最長貸款年限延長至17年。此次西藏再次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額度,將有利於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