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局將對外國航空公司實行安全運作評估
- 發佈時間:2015-05-20 20:47:5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5月20日電(記者 樊曦)記者20日從中國民航局了解到,根據日前出臺的《外國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作評估管理程式》,中國民航局將建立外國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安全生産評價機制,加大對外國運營人的安全運作監管力度,督促其提升在中國境內運作的安全水準。
近年來,在中國境內運作並取得《外國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作合格審定規則》(CCAR-129部)運作規範的外國運營人數量逐年增多,運輸量持續增長。截至目前,在中國境內持有CCAR-129部運作規範的外國運營人已達到156家。2014年,外國運營人在中國境內起降航班為37.4萬架次,約佔到同期中國民航飛行總架次的11%。
但是,外國運營人的運作水準參差不齊,部分運營人不安全事件頻發,安全隱患突出。為此,中國民航局依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及其附件,相關的中國民用航空法律、法規、規章,建立了對外國運營人運作評估管理程式和系統。
管理程式規定了九類運作評估項目,包括發生不安全事件、停機坪檢查發現問題、航站檢查發現問題、外國運營人對局方的反饋、運作規範申請和遵守情況、行政措施、運作安全有關的投訴或舉報、國際運作評估參考和自然減分項目,共涉及飛行事故、嚴重事故徵候等34項具體評估內容。
管理程式明確,由負責運作審定的民航地區管理局進行外國運營人的運作評估管理。主管局將根據運作評估項目的相關標準對外國運營人進行評估和計分。持有CCAR-129部運作規範的外國運營人,分值在-12分及以下時,將可能被吊銷CCAR-129部運作規範,全面禁止其在我國境內運作。在CCAR-129 部運作規範失效後,外國運營人的動運作評估檔案也將長期保留,以作為對外國運營人評估結果的追溯。
據了解,目前,國際民航組織、歐盟和美國都建立了類似的評估機制。其中,國際民航組織和美國是針對國家進行航空安全評估。國際民航組織正全面推進普遍安全監督審計計劃,從安全監督系統的八個關鍵要素,對各國是否符合其最低標準進行安全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