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態下,中國稅制改革應如何發力?
- 發佈時間:2015-05-19 22:39:3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5月19日電(記者王秀瓊)2015年是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稅制改革在經濟進入新常態的情況下應該如何發力?專家建言,新一輪稅制改革的行動路線應在穩定總稅負的前提下,朝著減少間接稅、增加直接稅的方向加快推進。
稅制改革已成為今年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務院日前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了8個方面重點任務,其中之一就是財稅改革。
就稅制改革,《意見》指出要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研究推進資源稅、個人所得稅、環境保護稅等改革。
“稅制改革應當説是這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先行軍。”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説,早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發佈之前,營改增已經于2012年1月破題,説明它作為稅制改革的一部分是放在整個財稅體制改革的前列的。
“把整個稅制改革的方案仔細梳理一番就會看到,它是在穩定稅負的‘天花板’下做減間接稅、增直接稅的改革。”高培勇説。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劉克崮表示,目前中國的宏觀稅負水準,即政府財政收入在GDP中的佔比與世界中高收入國家基本持平,近中期應保持宏觀稅負穩定。與此同時,應該減少流轉稅等間接稅,增加個人所得稅等直接稅在稅收中的比重,因為直接稅更有利於縮小收入差距。
他舉例説,間接稅是在人們消費購物時不知不覺就已經交納了,大家由於習慣了所以對它的高低沒感覺,但實際上,在間接稅佔稅收主體的情況下,窮人比富人更吃虧,因為窮人掙的錢大部分都用於消費了,而富人的錢多數都用於投資,使得窮人的稅收佔其收入的比重比富人高得多。
然而,減間接稅、增直接稅這樣一條路線正面臨日益增加的不確定性。
高培勇指出,如果營改增在年內全面推廣,減稅的規模將會達到4000億—5000億元,而同時直接稅的改革進程並不順利,個人所得稅轉向分類和綜合相結合的稅制、房地産稅的推出不知何時能實現。一旦減間接稅、增直接稅不能同步,穩定稅負的前提就會被打破,財政收支之間的距離也可能被拉大。
“稅制改革要謹防出現‘卡脖子’工程的現象。”他認為,需要關注兩種可能,一是政府被迫放緩全面實現營改增,二是按照原計劃全面推進營改增,但財政收支壓力在今後若干年將進一步加大。
自首先在上海“試水”後,營改增試點範圍已推廣到全國,但尚未覆蓋所有行業。截至2014年底,中國推進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已合計減稅1918億元。與此同時,由於經濟增速放緩,2014年全國財政收入僅增8.6%,這是1991年之後全國財收收入首現個位數增長。
儘管專家呼籲增加直接稅,但這要得到納稅人的支援並非易事。相對營改增減稅近2000億來説,個人所得稅、房地産稅的改革是每個人都看得見摸得著的,這些領域的改革障礙重重。
“不管收什麼稅,只是稅收的形式選擇,或者是稅種類別的選擇,稅收的總量是不會變化的……收直接稅可能更多是富人多交稅,收間接稅可能更多是普通人、大眾去交稅。”高培勇説。
作為備受關注的一項直接稅,房地産稅的開徵還面臨另一層壓力。房地産業在國民經濟中仍佔據舉足輕重的地位,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之時,用高培勇的話説,房地産稅有點“生不逢時”。
儘管如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認為,一旦房地産市場的調整分化“見了眉目”,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這一安排還會按原有邏輯展開,否則財稅體制改革會出現進度不匹配的問題。
在他看來,稅制改革中的“重點、基本的事項2016年能做出來”,而鋻於個人所得稅改革沒有時間表,房地産稅在提高直接稅方面“顯然是重點和基本的事情之一”。
針對另一項民眾關心的直接稅——遺産稅,劉克崮認為,目前中國還不具備徵收條件,因為還沒有一個完善的財産資訊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