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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名國企高管落馬 石油電力等能源資源領域最多

  • 發佈時間:2015-05-17 09:34: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天,中國紀檢監察報發表文章指出,2014年至今,通過中紀委網站公佈的國企落馬高管至少已有115名,其中國企腐敗重災區——能源領域最嚴重。文章指出,石油、電力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型企業最易滋生碩鼠。一把手、企業副職、關鍵崗位負責人等“實權派”最易身陷貪腐。財務管理、業務承攬、物資採購等生産經營環節風險系數最高。

  最多行業

  石油電力等能源資源領域

  蔣潔敏、王帥廷、宋林、孫兆學徐建一、廖永遠、王天普,十八大以來,僅“老虎級”國企高管便有7人“落馬”,映射出國企腐敗的嚴重性。中紀委網站去年至今公佈的115名“落馬”國企高管從類型上看,其涉案人數分佈為能源領域24人,佔20.9%;機械與製造領域14人,約佔12.2%;建設投資領域13人,約佔11.3%;電信領域11人,約佔9.6%;交通運輸領域6人,約佔5.2%;金融領域4人,約佔3.5%;傳媒、冶金、出版、煙酒等其他十多個領域43人,約佔37.3%。

  由此可見,能源、建設、投資、機械與製造、電信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型企業是國企腐敗高發區。其中,石油、電力等能源企業尤易滋生碩鼠。24名能源企業“落馬”高管中,有8人在電力企業、7人在石油天然氣企業、7人在煤炭企業、2人在其他能源企業。

  >>解讀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教授賀夏蓉認為,能源、電信等企業關係國計民生,資本雄厚,且居行業壟斷地位,掌握稀缺市場資源,容易成為權力尋租和以權謀私重災區。專家表示,國有資産資源來之不易,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型企業腐敗易發多發,反腐的重拳就應落在這裡。

  最危崗位

  一把手或副職等重要崗位

  董事長、總經理等一把手毫無意外地成為國企腐敗分子中的“大多數”。115名“落馬”國企高管中,董事長、總經理等企業一把手共有65人,如廣東電網公司原總經理吳周春、上海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馮軍等,佔比約56.5%。

  一把手之外,一汽集團原副總經理安德武、四川省投資集團公司副董事長趙德勝等企業副職,成為因腐敗“落馬”的第二大群體。115名“落馬”國企高管中,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等副職共有39人,佔比近33.9%。

  此外,身居要職或“肥缺”的關鍵崗位負責人,也是腐敗高危人群。115名“落馬”國企高管中,總經濟師、總會計師、運作總監等關鍵崗位負責人共有11人,約佔9.6%,如天津冶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總經濟師孟照勤、中石油塔裏木油田分公司總會計師賈東、南方航空運作總監田曉東等。

  >>解讀

  湖南省法學會廉政法學課題組組長鄧聯繁教授認為,領導班子成員、關鍵崗位負責人等掌握著企業資源、資産、資金管理處置權,容易成為社會爭相‘圍獵’的對象。“群蛀”是國企腐敗的一大特點。國企高管常可“感召”班子成員和中層以上幹部,形成攻守同盟,往往拔出蘿蔔帶出泥。

  風險環節

  財務管理業務承攬等環節

  115人中有26人公佈案情,主要涉及受賄、貪污、挪用公款、經商辦企業等事項。其中,涉嫌受賄者最多,約為21人。通過其他已經公開的資訊可以發現,以下環節較易滋生腐敗。

  一是財務管理環節。發生於此類環節的腐敗主要為貪污,如中遠集團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徐敏傑。二是業務承攬、招投標等環節。發生在此類環節的腐敗多為權錢交易和為親友謀利。如中央巡視組指出,中國海運集團有的人通過關聯公司承攬大量業務,貼著企業發財。三是物資採購、銷售等環節。發生在此類環節的腐敗也多為權錢交易和為親友謀利。如中央巡視組指出,中船集團物資採購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中國聯通公司有的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利用職權與承包商、供應商內外勾結,搞權錢、權色交易。

  >>解讀

  專家表示,財務管理、業務承攬、物資採購等環節,資金密集度高、外部關聯度大、誘因多,加上民主決策、監督機制不完善,因而容易滋生腐敗,是國企廉潔經營的主要風險點。同時,其他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運作等“三重一大”事項,也容易滋生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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