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沒生孩子被公婆起訴要還錢 曾要20萬撫養費
- 發佈時間:2015-05-15 06:55:00 來源:中國日報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最近,鎮海法院碰到了這樣一起“婆媳”糾紛案。年逾六旬的王老漢老兩口抹著眼淚跟法官説:“沒有給我們生孫子,還想吞我們老兩口20萬塊錢。”
王老漢家條件並不好,老兩口最擔心的就是兒子的婚姻大事。所幸在2013年,小王認識了85年出生的小張,登記結了婚。
隨後,小夫妻更是分分合合,感情也是越來越差。看著兒子小王婚後生活一直不如意,王老漢夫妻看在眼裏,疼在心裏。為了讓他們家庭和睦,王老漢多次給小張錢。
過了一段時間,“兒媳婦放出話來了,講生孩子也可以,必須提前給我20萬作為將來撫養孩子的費用,不然就不生。”王老漢老兩口答應了。給兒媳婦錢之前,他們還特意讓她寫了一張收條,上面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20萬錢暫由兒媳張某保管,待她生完孩子後,作為撫養孩子的費用。寫完收條當天,王老漢就把20萬錢打入了小張的銀行賬戶內。
“有一天,我和老伴發現她隨便動用那20萬,竟然還在外面偷漢子,並沒和我兒子生孩子,吵著要離婚。”庭審中,王老漢對法官説,他發現後,曾幾次要求張某返還錢款,但她一直推託,不予歸還。無奈之下,他們才將兒媳張某告上了法院。
“那20萬錢本來是給他兒子治病的,他沒有穩定工作,平時吃喝拉撒都由我來負擔,這錢已經部分用於家庭開支。還有,這20萬不屬於保管,而是贈與,我憑什麼返還20萬,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請求。”在法庭上,小張解釋道。
最終,鎮海法院認為,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原告給被告的20萬元是贈與合同還是保管合同,《收條》上明確了該筆款項暫由張某保管,待她生完孩子後,作為扶養孩子的費用。但事後,小張並未跟小王生孩子,還在外面有外遇,王老漢有權要求張某返還錢款,合理合法,據此判決小張返還王老漢人民幣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