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市普麥合約對敲交易不公平挫傷散戶信心
- 發佈時間:2015-05-15 06:5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期貨交易所是代表國家的信用撮合交易,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交易所內進行對敲交易,扭曲了期貨市場為了發現價格、制定價格的初衷,由於對敲形成的價格是人為操縱的,在價格的公平性上對散戶是不公平的,挫傷了投資者對交易所的信心。
5月11日,鄭商所通報稱,經查明,袁某某、左某某先後於2014年12月24日和2015年1月27日,以強麥1511、晚秈稻1511、普麥1505合約為標的,實施對敲違規轉移資金行為。上述事實,有相關交易記錄等證據證明。
根據相關規定,鄭商所對當事人袁某某、左某某給予警告紀律處分。當事人此次違規行為紀律處分結果記入中國資本市場誠信資訊數據庫。
而鄭商所普麥合約的違規對敲行為也並不是第一被提出,鄭商所公告顯示,其中沈某、胡某于2013年10月11日,以普麥1311合約為交易標的,實施對敲轉移資金的違規行為;黃某某、歐陽某某、蘇某某于2013年9月3日至4日,以普麥1403合約為交易標的,實施對敲轉移資金的違規行為。
普麥作為國內期市7大“僵屍品種”之一,因其成交量不活躍,客觀上為不法分子提供了對敲機會,因為如果選擇成交活躍的合約,一旦挂單就馬上成交了,所以必須找不活躍的、持倉低的品種,這樣方便控盤,換句話説,普麥這種僵屍品種某種程度上滋生了對敲交易生存的土壤。
近來來,在期貨市場,對敲交易時有發生,有些是由誤操作等原因引起,但也有一部分交易背後,隱藏著違法騙取交易關聯方賬戶資金的隱秘企圖。隨著期貨市場的日趨活躍,通過對敲交易轉移他人賬戶資金的行為逐漸增多。
對敲指的是在兩個相關聯的賬戶內,通過事先預謀或者與他人事先約定,在同一時間內以相同的價格申報。一個賬戶高買低賣、明顯虧損,另一個賬戶低買高賣、高額盈利,且在兩個關聯賬戶之間轉移資金的行為。
易發生對敲的賬戶一種是以代客理財的形式,將賬戶委託給他人操作,在受託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對敲轉移委託人賬戶資金。另一種是網路詐騙有個別人或團夥利用網路等傳播介質,炫耀自己的業績吸引投資者代其交易。當這些人掌握投資者賬戶密碼後便通過期貨市場對敲轉移他人賬戶資金。
與股票市場不同的是,期貨市場上的對敲行為更多地是為了轉移資金。同時,這種行為可能伴隨洗黑錢的嫌疑。
尤其在逼倉的時候,以自買自賣産生的對敲是主力操縱價格的利器。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不會發生以離譜價格成交的對敲,其行蹤比較隱蔽。
由於期貨公司無權也無能力去左右客戶的交易,只有在對敲交易發生後,才能經交易所的提示進行相關凍結賬戶的工作。所以投資者應妥善保管賬戶資訊,在交易過程中應該提高網路安全防範意識與自我保護意識,以防上當受騙。
期貨公司作為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單位,應加強客戶出入金管理,如設定客戶出金門檻,限制異動客戶當日平倉盈利出金,預防對敲轉移資金案件的發生,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對誠信狀況好、確有實時出金需求的客戶可允許出金以提高客戶資金使用效率。
同時,投資者應切記勿將賬戶委託給網路上認識的陌生人操作,不要將期貨賬戶出借、出售給他人使用,以防被違法犯罪分子用於對敲交易。(中國經濟網 張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