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須公示補償費安置費
- 發佈時間:2015-05-15 06:41:11 來源:重慶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重慶晨報訊 記者 郎清湘 市政府辦公廳昨日發佈“切實加強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對未取得徵地批文、但已實施具體徵地行為的“預徵地”問題進行認真清理和糾正。
通知要求,取得徵地批文的,必須公示徵地涉及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轉非人員名單,被拆遷房屋的結構、面積、補償標準及補償金額,集體資産清理數量和補償金額等內容,對群眾提出異議的,要組織認真復核復查,確保補償內容、數據、金額真實準確,保障被徵地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和監督權。
我市將推進實施住房貨幣化安置和現房安置,逐步停止住房統建安置,從今年4月起,原則上不再新批准徵地拆遷安置房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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