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謀私利瞞病史媒人亂搭“鴛鴦橋”
- 發佈時間:2015-05-15 06:35:39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一起由媒人導演、父母包辦引發的財物糾紛案在福建省連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結,法院在判決柯某父母返還財物的同時,也判決媒人余某退還婚姻介紹費5000元。
今年28歲的女子柯某患有先天性癡呆症,一直未婚,其父母便委託媒人余某介紹合適對象。余某明知柯某患有先天性癡呆症病不適宜結婚,但隱瞞其病史,將柯某介紹給馬某。2014年10月16日,在余某的極力撮合下,馬某與柯某按農村習俗舉行了婚禮。婚禮前,柯某的父母還通過余某向馬某的父母索要了59990元聘金,余某也向馬某索取了5000元婚姻介紹費。
婚後,馬某很快發現柯某有癡呆症,遂提出解除同居關係,並訴至法院要求柯某父母退還聘金59990元,同時要求余某退還婚姻介紹費50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主要過錯係媒人余某一手策劃所致。作為媒人,應遵守起碼的社會公德和行為準則,而不應為了個人私利,亂搭“鴛鴦橋”。余某的行為與此案的最終發生存在明顯的因果關係,並據此作出前述判決。陳立烽陳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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