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法》實施近半年 青海查處3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 發佈時間:2015-05-13 12:1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西寧5月13日電 (佘麗莎劉倩玉)13日,記者從青海省環保部門獲得消息,被稱之為“史上最嚴”新《環保法》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頒布實施以來,青海省相繼依法處理了3起典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
據了解,今年3月,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下稱:民和縣)環保局對違規開閘泄水清淤,導致湟水河下游水質受到影響的水電站予以了行政處罰,並啟動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民和縣公安局依法對水電站法人予以行政拘留,成為青海省首例因環境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案件。
西寧市環保部門對當地廢水超標排放的兩家企業,分別實施了按日連續處罰和強制查封,成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青海省首例被執行“按日計罰”、“查封扣押”的環境違法案件。
格爾木市環保部門對該地一傢俬設暗管及滲坑向荒地排放含鉻廢水的環境違法行為,處以50萬元罰款,對其涉嫌犯罪的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目前,企業負責人已被刑事拘留,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案成為該省首例移送司法機關的環境犯罪案件。
此外,該省共出動1982人次,檢查工業企業及建設項目741家,共處罰金額約108萬元,各級環保部門加大宣傳貫徹力度,全面推進新常態下的環境監察執法工作。
青海省環境保護廳執法工作負責人表示,該省環境監察執法工作雖然取得了明顯進展,但隨著環境執法工作出現的新常態、監管體制改革深化以及公眾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環境監察工作面臨著環保執法監管工作壓力不斷增大、突出環境問題多發頻發、執法機構不健全人員素質不高、執法理念還沒完全轉變等突出問題。
“環保部提出今年是新《環保法》的實施活動年,新法能不能裝上‘鋼牙利齒’,關鍵在於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該負責人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