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貿區旅遊業獲新政支援 台灣業者商機大
- 發佈時間:2015-05-08 15:3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廈門5月8日電 (記者 陳悅 閆旭)福建省旅遊局副局長鄭維榮8日在廈門舉行的第十一屆海峽旅遊博覽會(簡稱“旅博會”)上透露,國家旅遊局為推動提升福建自貿試驗區對外開放和合作水準,已經于4月初推出七條意見。
在這七條意見中,直接涉及台灣旅遊業者、從業人員的有兩條,分別是支援福建自貿試驗區擴大旅行社業開放和放寬旅遊從業人員限制。此外,還包括支援平潭建設國際旅遊島、促進整體開放帶動旅遊發展、推動實施旅遊便利化措施,探索實現區內區外聯動,鼓勵旅遊金融創新等。
鄭維榮介紹説,福建自貿試驗區將允許3家台資合資旅行社試點經營福建居民赴台灣地區團隊旅遊業務。福建自貿試驗區還將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基礎上,進一步增加經營出境遊外資旅行社數量,創新管理體制。
在放寬旅遊從業人員限制上,福建自貿試驗區將支援合法導遊、領隊經自貿試驗區旅遊主管部門培訓認證後,換發證件,在自貿試驗區所在設區市(或試驗區)執業;支援在自貿試驗區內居住一定期限的臺籍居民報考導遊資格證,並按規定申領導遊證後在大陸執業。
鄭維榮透露,目前,福州、廈門、平潭三片區已有7家台灣企業申報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台資合資旅行社,另有4家正在商談中;福建還將促進更多外資合資、台資合資旅遊企業進駐自貿試驗區。
鄭維榮説,福建對台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旅行社,“無年旅遊經營總額限制,其經營場所、營業設施和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比照大陸企業實行”。
根據國家旅遊局出臺的支援福建自貿試驗區旅遊業新政,台灣非持證人員,尤其是大學畢業生,也可根據相關規定報考大陸導遊資格證,並與相關旅遊企業簽訂聘用協議後,可在大陸執業。
有台灣旅遊業者對此向中新社記者表示,相信這一政策對台灣導遊和相關專業大學生就業有很大幫助。
目前,與政策配套的一些人才培訓機構已在福建掛牌成立或籌備中。
劉維榮表示,借自貿試驗區東風,福建還將進一步深化閩臺産業對接升級,推動兩岸物流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加快自貿試驗區旅遊産業融合和要素轉型。
“自由開放對兩岸旅遊發展肯定有好處”,台灣民宿協會秘書長李青松對自貿試驗區促進兩岸旅遊發展的作用充分肯定。
在“旅博會”展館內,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早也表示,相信“兩岸旅遊合作會越來越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