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光纜 男子被絆致殘 協商未果 依法討還公道
- 發佈時間:2015-05-04 10:29:19 來源:寧夏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李良)家住石嘴山市惠農區的男子王某在回家途中被某公司墜落在地的光纜絆倒致殘。近日,惠農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這起物件墜落損害責任糾紛,為王某挽回近5萬元損失。
去年10月3日4時30分許,王某駕駛摩托車行至靜安市場後大門時,被某公司墜落在地面上的光纜絆倒,被診斷為急性胸部閉合性損傷、右下肺創傷性濕肺、右側胸腔積液、胸部軟組織損傷。經鑒定,王某傷殘等級為十級。隨後,王某與該公司協商賠償事宜未果,將該公司起訴至惠農區人民法院。
惠農區法院審理該案的法官認為,王某的損傷確因公司墜落的光纜所致,而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挂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告公司作為事發地段光纜的所有權人,未盡到妥善管理義務,理應對王某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因此,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某公司賠償王某各項損失4萬餘元,並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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