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電網腐敗溯源:縣級經理職位明碼標價300萬
- 發佈時間:2015-05-02 14:45: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肖鵬、祁達才的照片及資訊已從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方電網”)的領導欄悄然撤下。3月6日至4月26日,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南方電網展開專項巡視工作,期間,上述兩名排位靠前的副總經理相繼“落馬”。
雖然還未公佈具體的被查原因,但有電力系統人士透露,南方電網管理混亂以及工程招投標暗箱操作長期被業界所詬病。肖鵬、祁達才曾長期分管計劃、基建兩個“肥缺”部門,此次“出事”或與此有關。
4月28日,南方電網官方網站顯著位置貼出《南網出臺全面推進依法治企實施意見》,這一“應景”之作強調了依法治企的前提和基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並從安全生産、規劃建設、物資採購、市場經營、勞動用工及其他等重點領域展開依法經營。
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大量興建的電網改造及特高壓等基建項目涉及資金數額巨大,因此如果電網公司管理制度缺失,這一領域的違規操作必然呈高發、頻發態勢。
2014年6月16日,審計署發佈“西電東送21個輸變電項目審計結果”,南方電網超高壓輸電公司在涉及金額最大的貴州至廣東第二回直流輸電工程中,違反招投標規定,採用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等方式,將施工、設計、物資採購等直接發包給有關單位。該工程金額達14.21億元,共有40份施工、設計、物資採購等合同未公開招標。
此外,南方電網在溪洛渡右岸電站一項目建設中,指定其所屬技術研究中心和科學研究院,承擔3個項目的系統研究和成套設計任務,而這2家單位並無設計資質,並在沒有收費依據的情況下,確定合同金額為4.66億元。此後,2家單位大量轉包,從中獲取鉅額差價。
類似現象並非偶發。早在2011年,南方電網系統基層員工就爆料稱,南方電網多經公司依附於南方電網公司內,並借助供電企業壟斷受電工程相關業務。有的供電單位領導甚至在背後操縱指定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並對社會施工企業承攬用戶受電工程設置障礙,或增加不必要的業務環節。並與多家公司之間存在關聯交易,搭車收費、亂收費等現象頻發,致使關聯企業的工程項目在當地佔有較高的市場份額。甚至南方電網公司的所有農網改造和副業的工程項目都是由指定的建設單位包攬,根本不需要去競爭或招標。
對此,《中國經營報》記者向南方電網發去採訪函予以求證,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上述南方電網員工還爆料稱,有些地區“領導”看準了發展較快的地方進行買職賣職行為, 隱藏在電網公司裏的這種活動較為普遍。
近日,《中國經濟週刊》報道稱,南方電網系統的腐敗已經呈現出“系統性”與“市場化”的特點,很多項目與職位都被“明碼標價”。該媒體引用業內人士的説法“買一個供電所所長的職位至少要花100萬元,而一個縣公司的經理職位則要高達300萬元”。
對此,南方電網4月21日回應稱,一直以來認真貫徹執行中央關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和要求,不斷改進選人用人工作,堅持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目前公司沒有收到有關買官賣官問題的舉報。
熟悉南方電網系統人士稱,南方電網計劃、基建領域的貪腐固然嚴重,但日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頂風違紀案件更為盛行。
3月底,南方電網集中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通報稱,南方電網嚴肅查處了一批2014年以來仍然不收斂不收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吃拿卡要”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頂風違紀案件,有關責任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黨紀政紀處理。
被通報的有雲南電網昆明供電局、廣東電網化州供電局供電所、貴州電網天柱供電局、廣西電網來賓供電局、廣東電網中山古鎮供電分局、海南電網白沙供電局供電所等。
同一時期,廣東電網公司黨委原書記黃建軍(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局長、黨委副書記雷烈波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至此,中央巡視組巡視期間,南方電網系統已有4名領導“落馬”。公開資訊顯示,祁達才起初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而被調查。4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日前,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黨組成員祁達才(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有消息人士透露,祁達才在南方電網分管基建期間,有涉及關聯企業房産方面的利益輸送,此消息記者未得到進一步證實。
從發佈消息的機構來看,雷烈波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紀檢部門調查,而肖鵬、祁達才、黃建軍則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這説明肖鵬、祁達才、黃建軍已經涉嫌觸犯刑法,檢察機關應該掌握了一定的證據;而雷烈波目前來看涉嫌嚴重違紀,至於是否觸犯國法,還有待進一步調查。”北京市佳法律師事務所律師蘭志學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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