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質遭綁架贖金支付 美國"兩面三刀"區別對待
- 發佈時間:2015-05-02 07:00: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按照美國政策,如果公民境外遭綁架,家屬支付贖金將面臨資助恐怖分子罪名指控。然而,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美國聯邦調查局一直都是“例外”,可以安排資金與綁匪談判。
區別對待
對人質家屬而言,人質性命遠比金錢重要。不過,美國政府認定,如果與綁匪妥協或者允許人質家屬支付贖金,將導致更多美國人遭綁架,尤其如果綁匪是美國黑名單上在列的恐怖組織或恐怖分子。
路透社1日援引在敘利亞遭綁人質家屬的話報道,他們多次被白宮官員警告,如果籌集資金支付綁匪,將面臨資助恐怖分子罪名指控。
另一方面,美國前總統喬治·W·布希2002年下達明確指令,如果聯邦調查局認為與綁架嫌疑人接觸有助於調查或情報蒐集,可以“放手去幹”,即便這些人受到美國金融制裁。
兩名美國政府消息人士告訴路透社記者,上述政策不僅適用於美國境內,同樣適用於海外綁架劫持事件。
消息人士説,之所以給聯邦調查局開“綠燈”,就是希望在適當的情況下,以金錢為“誘餌”,誘捕綁架嫌疑人。
不過,按消息人士的話説,這一“綠色通道”早被聯邦調查局濫用,背離政策初衷。
“黃燈”而已?
上述消息人士均不願談及聯邦調查局人質贖金支付的具體情況。
美國《華爾街日報》4月29日報道,聯邦調查局2012年介入沃倫·溫斯坦綁架案,通過一名巴基斯坦中間人向“基地”武裝人員支付了一筆錢款,併發起解救行動,但未能成功。溫斯坦今年1月死於美軍在巴基斯坦的一次無人機打擊行動。
與人質家屬有接觸的消息人士説,美國聯邦調查局協助人質家屬已有數十年,包括幫助安排和支付贖金。
就《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白宮發言人喬希·歐內斯特説,政府“零贖金”政策沒有改變。
“用你們的話説,可以這麼講,把贖金用作輔助手段,並不等同於支付贖金,”歐內斯特説。
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聯邦調查局、司法部和全國反恐中心均拒絕就贖金支付“綠燈”一事作出回應。
或有改變
隨著越來越多人質遭遇綁架,美國不許人質家屬支付贖金的政策引起眾怒。
去年5月,美國政府以5名在押塔利班成員換回前駐阿富汗美軍“逃兵”鮑·伯格達爾後,人質家屬表示不滿,認為政府與塔利班做交易卻禁止人質家屬付錢贖回親人,有失公平。政府方面回應稱,伯格達爾不是人質而是戰俘,他將作為逃兵受審。
伯格達爾28歲,2009年6月被塔利班俘獲。他受到兩項罪名指控,分別是有意逃避重要或危險職位的擅離職守罪和危及美軍指揮部、作戰單位、美軍基地安全的行為不端罪。
2014年以來,6名美國人質在海外死亡。有的遭綁架者公開處決,有的在解救行動中死亡或者死於空襲誤炸,如溫斯坦。奧巴馬去年11月下令,重新審視人質政策。暫不清楚聯邦調查局的“綠色通行證”是否也在審視之列。
政府官員和遇害人質家屬上月底證實,美國政府正考慮修改政策,允許在海外遭綁架美國人質的家屬支付贖金,而不會面臨資助恐怖組織的罪名指控。(新華社特稿)(陳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