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關:18條制度措施 支援天津自貿區建設
- 發佈時間:2015-04-27 03:31:16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科技日報訊 (記者陳瑜)天津海關4月2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自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下稱“自由貿易試驗區”)掛牌運作之日起,先行推出18項海關監管服務創新制度措施。
天津海關關長李佩林介紹,這次首批推出的18項制度措施中,包括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輻射帶動作用的4項,促進貿易便利化的5項,支援新型業態發展的4項,培育法治環境的5項。
在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方面,實行保稅貨物自行運輸制度,即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企業可以使用經海關備案的自有車輛或具備資質的運輸企業車輛承運保稅貨物,改變以往使用海關監管車輛轉關運輸的方式;在支援新型業態發展方面,實行保稅展示交易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在向海關提供足額稅款擔保後,開展保稅展示交易,並將加工貿易製成品納入保稅展示交易商品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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