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關出臺18條措施支援自貿區建設
- 發佈時間:2015-04-22 21:5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天津4月22日電(記者劉家宇)天津海關22日宣佈出臺涵蓋四個方面的18條新政,支援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簡稱“天津自貿區”)建設。
18條新政包括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輻射帶動作用的4項,促進貿易便利化的5項,支援新型業態發展的4項,培育法治環境的5項。
“國家自貿試驗區戰略的實施,發軔于海關特殊監管區,上海自貿試驗區的起步就是四塊海關特殊監管區的整合升級。”據天津海關改革辦主任邸傑介紹,此次天津海關首批推出的18項創新制度既有對上海制度的複製、延伸,又有天津自己的創新。創新“新政”包括保稅貨物自行運輸制度、多樣化涉稅擔保制度、融資租賃制度、保稅展示交易制度、境內外維修制度等。
目前天津自貿試驗區範圍內擁有天津港保稅區(海港)、天津港保稅區(空港)、天津保稅物流園區,天津東疆保稅港區、天津濱海新區綜合保稅區等4種形態5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種類更多、功能更全。
天津保稅區海關關長杜春雷表示,與上海自貿試驗區制度相比,天津海關部分政策適用範圍更廣,可拓展性更強。目前,天津已經研究探索一種更為便捷的“區區聯動”監管模式,使貨物不僅能夠用自有車輛進行運輸,還能夠實現貨物進出區環節的自動備案、自動放行、報關後置,使自貿試驗區各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之間聯繫更加緊密。
據了解,天津海關支援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總體思路是:打造一個高地,即海關監管制度創新新高地;構建兩個體系,即構建新型保稅監管體系和通關管理體系;實現三個目標,即支援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現優勢疊加、口岸輻射、貿易便利的目標。18項新政已于天津自貿區掛牌運作之日起,啟動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