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食品被納入監管範圍:出問題可找網站索賠
- 發佈時間:2015-04-25 07:3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天,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這個號稱“史上最嚴”的修訂版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規,將會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與修訂前的相比,這個新通過的食安法,著重對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網購食品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今後消費者如果在網站上購買食品出現問題,而網站無法提供商家的具體資訊,那麼網站得先行賠付。
現代快報記者 吳怡
網購食品被納入監管範圍
以前,在網上買了一批食物,吃過以後身體卻出現了不良反應,想要維權,投訴給食藥監部門,卻只能轉交給店家註冊所在地的食藥監部門處理,費時又費勁。等一輪處理下來,時間都過去了好幾天了。
新版《食品安全法》中,將網購食品納入了監管範圍。交易網站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消費者有權在網購食品出現問題後,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食品生産者要求賠償。如果網站事先沒有登記商家的資訊,出了問題以後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那麼相關的賠償則需要由網站率先支付。在賠償了消費者以後,平臺才可以向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産者追償。
禁止劇毒高毒農藥用於果蔬茶藥
新版《食品安全法》中,與之前的版本相比增加了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的規定。那麼在規定出來之前,我們吃的蔬果對農藥是如何管理的呢?
據了解,其實早在2000年出臺的《南京市蔬菜使用農藥管理規定》中,就要求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農藥。2003年,南京市政府更是列出了42種高毒、高殘留農藥“黑名單”,在南京全部禁止銷售和使用。也就是説,當時南京就禁止在蔬菜水果上使用劇毒、高毒農藥了。隨後這個“黑名單”被逐漸擴大到46種。
根據江蘇省農科院介紹,江蘇對於農藥管理一直都很嚴格,江蘇地産的蔬菜瓜果使用的也一直是低毒農藥,可以放心食用。
保健食品標簽不得涉防病治療功能
“吃一粒就能防治百病”“服用三個月能有效降低高血壓”……這樣的保健食品廣告,生活中經常能夠看到。從10月1日開始,如果再使用這樣的語句就是違法的了。
新《食品安全法》明確要求,保健食品如果要聲稱具有保健功能,應當具有科學依據,不得對人體産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標簽、説明書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註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誌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並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國規定的保健品保健功能,僅有增強免疫力功能、輔助降血糖功能、輔助降血脂功能等27種,減肥、提升性功能等我們非常眼熟的字樣,都不在這個範圍之內。在購買時可千萬要擦亮眼睛,別被忽悠了。
嬰幼兒配方食品“禁止分裝”
嬰幼兒配方食品安全在新的食安法中也有明確規定,生産企業應當建立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品質控制,對出廠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保證食品安全。
其中強調: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産品配方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註冊時,應當提交配方研發報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材料。
新《食品安全法》還提出,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産嬰幼兒配方乳粉。相關人士表示,一些乳製品企業,在國內其實並無奶牛和牧場,而是從國外進口大包裝奶粉後,在國內分裝銷售,過程中乳製品的新鮮和安全性會大打折扣。此項規定的出臺,則意味著對這些沒有生産奶粉能力企業的限制。
處罰力度:罰款從10倍貨值提高到30倍
之所以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不但在處罰的內容上更加廣泛,而且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罰款的額度。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滕佳材介紹,在新法中,對有一些違法行為處罰的額度大幅度提高。
“比如對生産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生産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等違法行為,現行食品安全法規定,最高可以處罰貨值金額10倍的罰款,但是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就規定最高可以處罰貨值30倍,處罰的幅度有大幅度的提高。”